中共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委員會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職能配置
一、高新區黨工委根據市委授權,代表市委全面領導高新區黨的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討論和決定高新區黨的工作和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管理黨的組織關系,抓好政治建設、思想 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做好高新區管委會機關,高新區管理區域內國有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 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交流調配、監督管理工作,負 責制定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和人才隊伍管理工作。
(四)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
(五)研究決定宣傳思想文化、群眾、統戰、政法等方面經常性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六)統籌協調有關地區在高新區經濟建設和開發開放中的關系,協調推進區域發展。
(七)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政策制定、發展規劃、行政審批、投資促進、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創造公平競爭 的市場環境,依法經授權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推行“管委會+公司”的運行機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編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 業發展等相關規劃。
(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負責編制產業發展目錄,統籌產業布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審批或者審核 高新區內的投資建設項目。
(三)負責制定招商引資政策,健全招商引資機制, 整合招商引資資源,搭建招商引資平臺。
(四)負責健全創新創業制度,搭建招才引智平臺, 加強創新資源集聚,構建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五)負責協調落實高新區管理區域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營商環境建設,推進審批服務便利化;發布公共信息,為企業和相關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和服務。
(七)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省、市政府下放的有關權限。
(八)負責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承擔重點領域改革先行先試等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