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0-00085 | 發布機構: |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 信息名稱: |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3227號《關于加大對我市市容環境衛生清理整治力度的建議》的答復意見 | 主題分類: | 市人大十六屆三次會議(2020年) |
| 發布日期: | 2020-07-02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3227號《關于加大對我市市容環境衛生清理整治力度的建議》的答復意見
(A類)
本高議字〔2020〕第10號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3227號建議的答復意見
孫勝利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大對我市市容環境衛生清理整治力度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在城市道路兩側禁止下列行為:(一)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擺放商亭;第四條,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依照各自權限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實施監督和行政處罰。高新區環境保護與城市管理局下屬的綜合執法大隊將依據工作職責,對道路兩側的違建設施進行監督與處罰。
我區將會加大對道路兩側的巡查與監管力度,并定期開展“回頭看”工作,確保整治成果不反彈,營造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