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1-00039 | 發布機構: |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 信息名稱: |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第4143號《關于加強藥都制藥企業聯合培訓的建議》的答復意見 | 主題分類: | 市人大十六屆四次會議(2021年) |
| 發布日期: | 2021-05-27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第4143號《關于加強藥都制藥企業聯合培訓的建議》的答復意見
(A1類)
本高議字〔2021〕第4號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第4143號建議的答復意見
楊旭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藥都制藥企業聯合培訓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高新區制藥企業重視和支持。
為了更好的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藥典》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標準,促進企業對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的深入了解,強化制藥企業質量把控及生產能力提升,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我區政府充分發揮政府的管理職能與區內院校及科研院所優勢,已于2021年2月5日邀請沈陽藥科大學藥學院藥劑專業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淑君教授,圍繞1月13日頒布的《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辦法(試行)》,為區內企業代表、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講座中,王淑君教授對《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全面解讀,詳細介紹發布背景、配套法規文件等內容,并為企業解答藥品上市后變更的相關疑問。我區還將陸續邀請相關專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加深制藥企業對于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的準確把握和全面理解,推動我區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以上是我區對您人大建議的書面答復,如有不足之處,還請斧正。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2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