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4-00002 | 發布機構: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信息名稱: |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本溪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 主題分類: | 政府文件 |
| 發布日期: | 2024-01-16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本溪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規〔2023〕10號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本溪市
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
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自治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落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決戰四季度、決勝首戰年的工作要求,扎實推動我市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告捷,現將《本溪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在現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落實舉措,及時跟進國家最新政策導向和支持方向,抓緊明確今明兩年到期階段性政策的接續安排,加快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力度,健全政府與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積極回應社會訴求和關切,確保政策舉措直達市場主體。
各政策舉措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各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溪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
若干措施實施細則
1.持續開展系列促消費活動。緊緊把握各節假日和重要時間節點,組織全市商貿企業推出各類打折、滿減、買贈、返券、抽獎等促銷活動,積極發放大宗商品和餐飲消費惠民補貼,激發社會消費活力。扎實開展“我愛我家”本溪房產·家居聯動促銷百日、大型惠民車展等促銷活動,組織企業積極參加第六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遼寧地工產品推介會、中華老字號(東北)博覽會等各類展會,加大產品宣傳推介力度,助力企業拓展銷售渠道。組織企業積極參加全國農交會和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加大優質農產品展示推介力度,促進農產品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政府)
2.不斷豐富消費新業態、新場景。深入推進商旅文體融合,積極發展“首發+”“夜間+”“文旅+”“會展+”“數字+”等創新型、體驗型、沉浸式消費新場景,積極創建國家級夜間消費集聚區。推薦桓仁縣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與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全力支持中小微旅游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結合我市地域文化謀劃創新型項目。加快推進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城市建設,全力爭取第四批國家級試點和省級試點。支持電商直播基地發展,用好省級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省級電商直播示范基地按照其2023年7月至11月期間貢獻納統零售額新增部分的1%給予獎勵,每個基地最高獲得獎勵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和廣電局,各縣區政府)
3.支持批發零售企業發展壯大。嚴格落實省級政策措施,加大向上請示對接和向下指導服務力度,力爭全市更多企業享受政策紅利。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企業,依據企業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間累計實現的限上零售額增量情況給予獎勵。給予累計增量達到5億元(包含)以上的批發和零售企業獎勵100萬元、2億元(包含)至5億元(不含)的獎勵50萬元、1億元(包含)至2億元(不含)的獎勵30萬元、5000萬元(包含)至1億元(不含)的獎勵10萬元。對引入符合相關要求國內外知名品牌開設首店的最高獎勵50萬元,引入遼寧首店、旗艦店的最高獎勵10萬元。單個商業載體每年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
4.不斷激發住宿餐飲企業活力。支持住宿餐飲業恢復發展,加大省級政策宣傳力度,推動政策措施全面惠及住宿餐飲企業。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企業,依據企業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間累計實現的限上零售額增量情況給予獎勵。給予累計增量超過1000萬元(包含)的住宿和餐飲企業獎勵10萬元、500萬元(包含)至1000萬元(不含)的獎勵5萬元。對引入符合相關要求國內外知名餐飲品牌首店、旗艦店的商業載體給予獎勵,引入全國首店的最高獎勵30萬元,引入遼寧首店、旗艦店的最高獎勵5萬元。單個商業載體每年獎勵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
5.加快重點項目謀劃實施。聚焦若干重大工程,按照儲備項目總投資不低于年度計劃新開工項目總投資3倍的規模,建好用好儲備項目庫。謀劃提出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形成新質生產力、發展現代化大農業、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等領域2024年重點項目清單。促進央企與地方融合發展,滾動推進央企與地方合作項目簽約落地、開工建設。持續開展前期工作攻堅行動,強化項目前期全流程服務,積極爭取省級項目前期費,支持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重點地區、重點項目。加快規劃、用地、招投標、環評、施工許可等項目手續辦理,及早落實項目開工建設條件,在項目開工前做好水、電、路、氣等施工保障工作,積極協調解決用能、融資等方面困難問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15項重大工程責任單位)
6.加強項目建設重點要素保障。強化項目資金支持,密切跟蹤項目業主資金需求,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加大貸款投放力度,增強政銀企對接實效。深化與中央、省級金融機構戰略合作,積極運用銀團貸款、投貸聯動等模式,持續加大對項目建設資金支持力度。允許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按照規定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本溪監管分局、人民銀行本溪市分行,各縣區政府)
7.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組織開展城中村改造基礎摸底調研,建立城中村改造項目儲備庫和項目清單,加大項目謀劃儲備力度,加強項目前期論證,提升項目成熟度,及早開展項目前期要件辦理工作,積極落實土地、財稅、金融等各項支持政策,力爭2023年底前啟動實施一批重點項目,不斷改善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環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人民銀行本溪市分行,各縣區政府)
8.加強“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開通綠色審批通道,加快“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力爭提早開工建設。有力落實“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金融支持政策,采取名單推送、上門輔導、專項對接等多種形式,多渠道開展“現場+非現場”政銀企對接活動,促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平急兩用”旅游居住設施,新建、改擴建一批城郊大倉基地,完善市政、旅游、保供等配套條件。2023年,繼續圍繞蔬菜、水果等鮮活農產品,兼顧地方優勢特色品種,支持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主體,在重點鄉(鎮)和中心村建設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通風貯藏庫、機械冷庫、氣調貯藏庫、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按限定補助,比例上限不超過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單個建設主體補助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廣電局、人民銀行本溪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本溪監管分局,各縣區政府)
9.促進對外貿易穩增長。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和東北海陸大通道建設,支持多式聯運,通過爭取中歐班列開行計劃,打造本溪“陸港”口岸,建設依托中歐班列的外貿物流轉運中心幫助本溪企業開拓“一帶一路”國家新市場,打造外貿新動能。建設外貿商品市場集聚區,積極爭取市場采購貿易試點,鼓勵外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擴大優勢產品出口。爭取省以上資金支持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單戶企業年度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鼓勵企業建設出口監管倉。組織企業參與中俄投資發展與貿易合作大會、中俄博覽會、遼寧出口商品博覽會、哈爾濱投資洽談會等重點展會,擴大進出口總額。擴大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和能源資源等產品進口。(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本溪海關、本溪車務段,各縣區政府)
10.加快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踐行大食物觀,支持社會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設施農業建設,對符合要求的設施種植、設施畜牧、設施漁業等領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開展設施農業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固定資產設備投資等,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貸款貼息比例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超過2%,單個主體獲得的年度貼息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2023年底前對新建10畝(含10畝)以上的日光溫室小區每畝補貼1.2萬元,新建20畝以上(含20畝)的冷棚小區,每畝補貼0.3萬元。對老舊或因災損毀無法正常生產的設施農業主體(棚室墻體、骨架、后坡)改造提升,新增提升設施農業生產能力的配套設施(卷簾機、水肥一體化設備、智能化設備、增溫設備、增光設備、電力設施)進行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改造提升物化成本的15%并限額補貼,日光溫室每畝不超過0.5萬元、冷棚每畝不超過0.1萬元。鼓勵地方平臺統籌融資、大型企業自建投資、農業園區招商引資、龍頭企業聯農籌資,構建多元化的現代設施農業投融資模式,提升現代設施農業建設水平。(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11.著力推進產業集群建設。深入落實全省22個產業集群建設要求,發揮市級領導牽頭作用,鏈長制推進全市13個產業集群建設。強化重點企業服務,建立產業集群重點企業清單,抓好企業運行監測分析,協調解決企業生產運行困難問題,有效消除影響企業生產預期的負向因素,確保企業穩定生產、逐步增產擴產。夯實重點項目支撐,加強產業項目謀劃儲備,突出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項目包裝謀劃,推動儲備項目與招商引資有效銜接,落實好分級調度、問題交辦解決、要素攻堅等項目推進機制,加快建設一批重點產業項目。突出招商引資需求,建立繪制產業鏈圖譜,全面梳理產業鏈短板、斷點,建立招商引資需求清單,推動產業鏈精準招商。(責任單位:13個產業集群牽頭單位和各專班成員單位)
12.加快制造業改造升級。圍繞產業結構調整、數字化智能化等方向,壓緊壓實項目儲備,全力服務企業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和“數字遼寧、智造強省”等省級投資專項政策資金支持。以直接補助方式支持技術改造升級的項目,補助資金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5%;以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的項目,按照實際獲得金融機構貸款額度給予貼息補助,貼息率不超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落實《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本政辦發〔2022〕32號),推進科技創新政策全面惠及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13.促進文旅產業加快發展。對新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中國旅游集團20強”企業,給與一次性100萬元獎補。對實際投資超過億元的優秀文旅演藝項目,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補。加強文旅項目包裝謀劃,落實好項目建設條件,爭取納入省重點文旅項目清單,服務重點文旅項目爭取省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持。設立市級文旅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文化事業、文旅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特色文旅業態發展壯大。(責任單位:市文化旅游和廣電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14.支持發展清潔能源產業。加大保障性電源項目、重大產業項目以及儲能等新能源產業項目包裝謀劃、招商引資力度,積極推動項目落地、開工建設。對保障性電源項目、重大產業項目以及儲能等新能源產業項目建設給予綠色電力支持。對于園區內的供配電用戶加大支持力度,企業無需自行投資建設建筑區劃紅線外電網工程。積極謀劃布局氫能產業項目,全力服務項目爭取省級政策資金支持。加快實施第一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落實電力輔助服務政策,增強電力保供和清潔能源消納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15.加大科技攻關支持力度。爭取省以上資金支持,對企業組建科技創新聯合體開展重大攻關示范項目的,給予不低于1000萬元支持。對企業聚焦產業鏈和創新鏈上的斷點、卡點、堵點開展的關鍵技術攻關項目,給予不低于100萬元支持。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按照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支持,補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組織實施科技領軍企業應用基礎研究聯合計劃,按照計劃額度的25%給予支持,支持額度不超過500萬元。企業通過技術轉讓、許可、開發等方式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的,按照付款額度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科技資金獎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16.推進國有企業提質增效。落實全省百戶國有企業改革促振興專項行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有大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對市屬企業進行跨層級、跨行業專業化重組整合,實現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積極布局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產業鏈融通發展的良好態勢。實施國有企業牽頭產業鏈融通發展共鏈行動。加強國有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業協同創新。(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
17.加強重點領域金融服務支持。安排再貸款再貼現額度不低于35億元,強化“再貸款+”“再貼現+”模式創新,推進貨幣政策工具產品化,精準支持涉農、民營、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市場主體融資便利。擴大“遼綠貸”“綠票通”等再貸款再貼現額度使用規模,將符合條件的銀行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范圍。加快推動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業務落地生效,支持企業以碳排放權作為質押物獲得融資。推廣“鏈鏈通”再貼現等供應鏈金融新模式,專項支持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票據貼現。(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本溪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本溪監管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各縣區政府)
18.提升經營主體發展能級。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制定“四上”企業發展的鼓勵支持政策,根據工業、服務業、批零住餐業、建筑業等行業實際情況,鼓勵“個轉企”“企升規”高質量發展。激發民營經濟投資活力,建立發布鼓勵民間投資的重點細分行業項目清單,積極推動項目審批平臺與銀行信貸系統項目信息互聯共享機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盤活各類存量資產,加大REITs項目培育力度。加快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法院、市工商聯,各縣區政府)
19.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將保障性住房建設與去庫存、保交樓等工作結合起來,通過盤活爛尾樓、適當改建或收購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建設保障性住房。持續抓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危舊房改造。落實“認房不認貸”“賣舊買新”等政策。取消二手房轉讓限制年限。有條件的縣(區),可將購房補貼范圍擴大到個人購買存量公寓。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鼓勵針對新市民、青年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扎實做好保交樓相關金融服務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市機關事務局、人民銀行本溪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本溪監管分局,各縣區政府)
20.推動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實施就業政策服務落實專項行動,對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穩崗擴崗支持、技能提升補貼、創業孵化基地獎補,以及失業保險降費率等政策,擴大“免申即享”覆蓋面。對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的企業,給予穩崗返還補貼支持。對2022年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2022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包含)以下參保單位裁員率不高于20%;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不屬于嚴重失信企業等“負面清單”的單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強化“一企一策”“一項目一策”用工保障服務,實施本溪市“春暖遼沈,援企護航”保用工促就業專項行動,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民營企業專場招聘會”等活動,著力解決用工缺口。突出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留溪來溪就業創業。落實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補貼、政策性崗位安置及補貼、靈活就業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加大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扶持力度,開展“百校千企”系列招聘,擴大重點群體就業。簡化擔保手續、開辟綠色通道,提升創業擔保貸款審批效率,持續推動擴大創業擔保貸款經辦行范圍,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力度。強化基層公共就業服務保障,全力爭取省級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本溪市分行,各縣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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