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3-00011 | 發布機構: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信息名稱: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預算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 發布日期: | 2023-02-10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概況
第二部分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第三部分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本溪市委派出機關、市政府派出機構,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討論和決定高新區黨的工作和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管理黨的組織關系,抓好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做好高新區管委會機關,高新區管理區域內國有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交流、調配、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干部隊伍規劃建設劃和人才隊伍管理工作 。
(四)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 。
(五)研究決定宣傳思想文化、群眾、統戰、政法等方面經常性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
(六)統籌協調有關地區在高新區經濟建設和開發開放中的關系,協調推進區域發展。
(七)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編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發展等相關規劃。
(八)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負責編制產業發展目錄,統籌產業布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審批或者審核高新區內的投資建設項目。
(九)負責制定招商引資政策,健全招商引資機制,整合招商引資資源,搭建招商引資平臺 。
(十)負責健全創新創業制度,搭建招才引智平臺,加強創新資源集聚,構建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十一)負責協調落實高新區管理區域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營商環境建設,推進審批服務便利化發展,發布公共信息,為企業和相關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和服務。
(十三)負責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承擔重點領域改革先行先試等工作。
(十四)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省、市政府下發的有關權限。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本級)
2.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運行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度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封面
一、 收支預算總表
二、 收入預算總表
三、 支出預算總表
四、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 政府預算經濟分類支出預算明細表
十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三、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收支預算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入預算23,53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長17%;2023年支出預算23,53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長17%。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數14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36萬元。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本溪市高新區管委會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3年高新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0萬元。
五、機關運行情況
2023年高新區管委會運行經費支出為175萬元,比2022年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嚴格按照省廳下發“三?!北U戏秶?/span>進行編制,同時,高新區管委會進一步落實過緊日子思想,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
反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協事務(款):反映各級政治協商會議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反映發展與改革事務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反映統計、信息事務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反映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類)稅收事務(款):反映稅收征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反映人力資源、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軍轉、外專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反映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務(類)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款):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方面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務(類)檔案事務(款):反映檔案事務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務(類)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反映各民主黨派(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進、農工、致工、九三、臺盟)及民事辦事機構的支出,工商聯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反映各級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群眾團體以及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包括中華青年聯合會)等方面的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反映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反映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的支出。
19.國防(類)國防動員(款):反映國防動員方面的支出。
20.教育(類)普通教育(款):反映各類普通教育的支出。
21. 科學技術(類)科學管理事務(款):反映各級政府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2. 科學技術(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反映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等方面的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
25.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開支。
2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8.醫療衛生(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反映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出。
29.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30.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31.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反映政府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的支出。
32.節能環保(類)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棄物、放射性物質等方面的支出。
33.節能環保(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34.城鄉社區事務(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反映各類建筑工程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及規范的制定與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標等市場管理、建筑質量與安全監督等方面的支出。
35.城鄉社區事務(類)其他城鄉社區事務(款):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36.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財政用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獸醫、農機、農墾、農場、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農村和墾區公益事業、農產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37.農林水事務(類)林業(款):反映政府用于林業方面的支出。
38.農林水事務(類)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9.農林水事務(類)其他農林水事務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4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資源勘探開發和服務支出(款):反映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黑色金屬、有色金屬、非金屬礦等資源勘探開發和服務支出。
41.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制造業(款):反映紡織、輕工、化工、醫藥、機械、冶煉、建材、交通運輸設備、煙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電子及通訊設備等制造業支出。
42.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安全生產監管(款):反映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部門的支出。
43.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49.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反映金融部門行政支出。
44.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類)其他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款):反映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45.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反映國土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6.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氣象事務(款):反映用于氣象事務方面的支出。
4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