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3-00045 | 發布機構: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信息名稱: | 關于《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燃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本環建表字〔2023〕35號(征求意見稿) | 主題分類: | 生態環境 |
| 發布日期: | 2023-08-23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關于《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燃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本環建表字〔2023〕35號(征求意見稿)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現就《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燃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內容向公眾征求意見,征集期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9日(5個工作日)。
如社會各界人士對本次批復的征求意見稿有不同意見,請在2023年8月29日前以電話、信函、親訪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本溪市政府17樓)。聯系電話:4562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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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環建表字〔2023〕35號
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燃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征求意見稿)
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你公司報送的《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燃氣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已收悉。根據環評專家評審意見及技術評估報告結論,經我局2023年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討論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燃氣鍋爐建設項目位于遼寧省本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主核心區南區楓葉路189號,建于2009年,原本溪市新城中心醫院,2013年更名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本項目投資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5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6.25%。原有項目于2008年6月取得原本溪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本溪市新城中心醫院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本項目依托閑置輔助用房購置2臺2t/h燃氣鍋爐(一備一用),為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沈本醫院部分藥浴系統及院內住院部淋浴提供熱源。本項目燃氣鍋爐與本溪市新城中心醫院建設工程項目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改單),本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嚴格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后,從生態環境角度,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地點、生產規模和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項目建設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風險防控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燃氣鍋爐燃燒天然氣產生的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通過8m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濃度應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鍋爐廢水排入院內污水處理站(400m3/d)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至高新區石橋子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濃度應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表2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氨氮排放應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維護,通過廠房隔聲,安裝橡膠基礎減振、消聲器、隔聲罩及軟連接的方式進行降噪處理后,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控措施。項目運營期廢離子交換樹脂更換后由廠家回收,一般固廢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五)加強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管理。項目采取分區防滲措施,鍋爐房作為一般防滲區(Mb≥1.5m,K≤1.0×10-7cm/s)。
三、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和總量控制制度。企業正式投產前應按《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申請排污許可證。生產期間應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相關要求,嚴格執行總量確認書認定的總量控制指標。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體系,明確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示。
五、環境影響報告表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文件。
六、項目日常環境監督檢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
本溪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本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本溪市生態環境服務中心、遼寧安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