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2-00007 | 發布機構: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信息名稱: | 遼寧元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擬批復 | 主題分類: | 審批事項公示 |
| 發布日期: | 2022-01-07 | 成文日期: | 2022-01-07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遼寧元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擬批復
關于遼寧元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擬批復
遼寧元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遼寧元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該項目位于遼寧省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木蘭路中國藥都創新園C1-1區樓,租賃中國藥都創新園中的C1-1區樓1層、2層作為實驗區及辦公區。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主要做藥物代謝動力學的相關項目試驗檢測,利用液相色譜-質譜聯用儀對客戶送檢的血漿進行檢測,并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項目建成后可年檢血樣5000份。該項目屬于P1安全生物實驗室,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實驗室。
依據《遼寧元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分析及結論意見,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通過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項環境污染。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及擬采用的環境保護措施。
工程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要求。
該項目廢水主要為清洗實驗器皿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清洗實驗器皿廢水不含有機溶劑,經次氯酸鈉消毒后與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園區防滲化糞池處理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表2標準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廢氣主要包括樣品處理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以及實驗儀器檢測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甲醇和乙腈。
樣品處理過程在內置過濾器的有管道通風柜(收集效率90%)內進行,每個通風柜設置獨立的排風機,經封閉管線匯入實驗室主排風管道中,最終經廢氣排放口(DA001)高空排放。
2臺液相色譜-質譜聯用儀上方設置2個排風罩,檢測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排風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排入實驗室主排風管道中,最終經DA001排放,廢氣排放口距離地面不低于18m。
(三)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及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包含檢驗廢液、廢試劑瓶、廢槍頭廢帶蓋試管、廢活性炭。
在實驗區內設置1間危廢暫存間,檢驗廢液、廢試劑瓶、廢槍頭、廢帶蓋試管、廢活性炭按形態不同分別采用專用容器盛裝,容器外側標識警示圖案,分別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四)做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噪聲源主要為低溫離心機、超聲波清洗機、氮氣吹干儀等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源強為70~90dB(A)。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減振,加強潤滑等措施降低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
二、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綜合落實擬采取得污染控制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基礎上,制定完備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三、環境影響報告表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文件。
本溪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