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關于做好保障物流暢通 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省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統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物資保通保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進一步做好來(返)溪貨運車輛報備工作。本市貨運車輛返溪前須提前一天向所在縣(區)防指報備。外市車輛來溪前,由接貨單位(貨主)向所在縣(區)防指報備。報備內容應包括來(返)溪時間、車牌號、行車路線,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行程卡、健康碼及核酸檢測證明等情況。
二、提升貨運車輛通行效率。加快公路疫情防控服務點查驗,采用“遼車通”等信息化手段采集貨運車輛信息,縮短檢查時間。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健康碼、行程卡(綠色可帶星號)、體溫檢測正常的貨運車輛司乘人員,各地要立即放行。對來(返)溪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的,采用核酸檢測加抗原檢測的方式,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原則,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要立即放行。同時實行動態追蹤機制,核酸檢測為陽性,立即通知前方實施必要的管控措施。貨運車輛司乘人員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立即就近停靠在安全位置,等待核酸檢測結果。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予以放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由屬地防指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三、做好健康碼異常人員管控。如發現貨運車輛司乘人員行程卡為紅(黃)碼,由疫情防控服務點工作人員立即向縣(區)防指報告,由縣(區)防指負責將車輛引導至專用停車場,并將紅(黃)碼人員及同行人員用專車轉運至發熱門診排查,同時對行程進一步排查。排除異常后,紅(黃)碼人員及其同行人員須分類落實相應管控措施,貨物可由司機聯系貨主安排另外車輛轉運或對駕駛室消毒后安排另外綠碼司機繼續行程,縣(區)防指要提供必要協助。
四、嚴格閉環管理措施。返溪貨運車輛進入我市后,要直接前往交貨地或集中居住地,沿途全程不下車,防止與社會面接觸。到達集中居住地后實行“四集中”(集中居住、集中就餐、集中管理、集中核酸檢測)管理措施,不得外出。對返溪后近期無出車任務單位的貨運車輛司乘人員,要加密核酸檢測頻次。對返溪后近期無出車任務的個體貨車司機,由所在的社區(村)加強管理,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后,要加密核酸檢測頻次。外市貨運車輛進入我市后,要做到無接觸式裝(卸)貨,并立即駛離我市。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及重點管控地區來溪貨運車輛司乘人員,要實行“點對點”服務引導,由接貨單位(貨主)全程護送到交貨地并直至離溪,防止與社會面接觸。
五、切實加強貨運車輛司乘人員人文關懷。我市各公路疫情防控服務點要設置充足的核酸檢測點,并提供抗原檢測和核酸檢測服務。同時要在各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置核酸檢測點,并提供餐飲、購物、熱水、加油、如廁等服務。在貨運車輛集中地區設置免費停車場,供貨運車輛司乘人員等待抗原檢測結果。及時公布我市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檢測點位設置等信息,以便貨運車輛司乘人員了解掌握。繼續實行24小時通行政策電話咨詢服務,對貨運車輛司乘人員通過12328、12345服務熱線電話反映的問題,要做到及時受理,第一時間協調解決。
六、進一步加強保通保供工作。為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協調做好全國統一《通行證》辦理、發放等工作,確保足量發放、全國互認。對持有全國以及全省統一《通行證》的貨運車輛進行優先查驗,確保快速通行。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巡查,強化疏導,防止擁堵。
以往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