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2013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的通知
為做好2013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遼寧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本溪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土資源局關于做好2013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高新區地質災害現狀和全市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地質災害概況
去年汛期以來,我市連續遭遇幾次強降雨。雖受強降雨影響,但高新區地區未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現象。
根據去年全市降雨量普遍偏高的現象,我區今年要密切關注氣象預報和地質災害預報,加強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范,切實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二、高新區地質災害分布情況
泥石流、滑坡:主要分布在山區公路兩側,各露天采石場、排渣場等山高谷深的山區。
崩塌災害:主要分布在公路兩側和山區的高陡邊坡和懸崖。
三、地質災害的預報及重點預防地區
根據我市地質災害的類型和特點,市國土資源局聯合市氣象局對我市預報等級為三級以上的地質災害進行預報。預報的等級分為四級,即:四級表示氣象因素致地質災害發生有一定風險;三級為地質災害發生風險較高;二級為地質災害發生風險高;一級為地質災害發生風險很高。
結合全市地質災害調查成果,本溪市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共39家,主要分布在溪湖區、南芬區、兩縣地區,高新區地區暫無市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經國土分局排查,確定一般地質災害隱患點2處,要繼續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如發現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應及時上報市國土資源局,待確定為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時應制定防災預案,正確選擇撤離路線,避險地點,繪制逃險路線圖,落實兩卡的發放。
平時對以下地質災害隱患地區做好預防工作:
1.泥石流和滑坡災害:主要預防廢棄渣堆、排巖場。
2.崩塌災害:主要預防山區公路兩側、鐵路沿線。
各礦山要根據礦山實際情況,制定并落實本礦山地質災害的防治方案。各礦山排(渣)土場及邊坡、選礦廠尾礦壩均在重點防治之列,礦山企業的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并指定專人進行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工作,避免發生礦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四、建立地質災害等級報告制度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個等級。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后,災害所在街道辦事處應于30分鐘內向高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國土分局報告,同時越級速報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并負責組織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時,災害所在街道辦事處應于30分鐘內向高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國土分局報告,同時越級速報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和現場防災救災工作。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時,災害所在街道辦事處應于30分鐘內向高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國土分局報告,同時越級速報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土資源部,并根據災情進展,隨時續報,直至調查結束。大型地質災害由市政府在省政府指揮部領導下,協調地質災害現場調查、應急處理和抗災救災工作。
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時,災害所在街道辦事處應于40分鐘內向高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國土分局報告,同時越級速報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土資源部,并根據災情進展,隨時續報,直至調查結束。特大型地質災害由國土資源部或委托省國土資源廳組織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后,國家或省政府和市政府成立地質災害防災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現場調查、應急處理和抗災救災工作。
要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國土分局要會同水利、礦山、建設、交通、鐵路、教育、旅游、民政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在汛期來臨之前,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和布署,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街道辦事處、中小學及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要將本區域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并予以公告,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五、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要把汛期地質災害預防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抓緊抓好。要采取各種措施,運用各種手段使測、報、防、救等各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全過程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在抓好預防的同時,要有計劃的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所需經費、人員、物資、設備和技術保障工作,有效地避免地質災害的發生和減輕災害損失。
2.依靠群眾、及時反應。要充分發動和依靠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群眾,提高群眾的防范意識和監測能力,在區、街道、村要建立三級地質災害基礎監測點,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并動員組織群眾廣泛參與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理。
3.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救援要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緊密結合、反應快速的原則,適應地質災害預防、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需要。
六、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成立高新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書記擔任總指揮,相關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擔任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分局局長擔任。
七、汛前和汛期工作安排
各單位要在汛期前,對本地區和本部門承擔責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檢查。汛期要有專人日夜值班,落實責任,值班到位。如遇險情及時處理,并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有關規定逐級速報。各相關單位和人員各司其職,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實好各項制度,確實做好防災工作。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要明確責任,層層落實,實行一把手負總責。
2.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宣傳方式宣傳地質災害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工作不到位的單位,要抓緊落實到位。
4.要認真落實汛期地質災害巡查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快報速報制度,任何人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因空崗遲報、漏報災情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要組織行政區內確定為重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所在村委會(村民組)、礦山企業,認真填寫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認真落實各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正確選擇撤離路線和臨時安全避險地點,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6.要根據每日的地質災害預報信息,與有可能引發重大地質災害的辦事處、村具體責任人和具體監測人通報信息,認真做好記錄,提醒各辦事處、村收看天氣預報和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
7.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落實,不留死角,確保不發生地質災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