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砂漿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二期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受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承擔了《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砂漿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工作,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為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一、 項目概況
1、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砂漿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二期項目
建設單位: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本溪市日月島街道辦事處歪頭山村
2、工程簡介
項目位于本溪市日月島辦事處歪頭山村,總投資約10375.01萬元,廠區占地面積34000m2,主要內容為建設實驗辦公樓、廠房、門衛房、庫房。本項目共設置2條生產線,1條砂漿生產線、1條加工人行道板磚(大塊磚)生產線,干粉砂漿和特種砂漿級抹灰添加劑交替生產。整個廠區呈不規則長方形,廠區北側是楓葉路,隔路為空地,約150m為沈丹線;西側為村路,隔路為中交一公局,約400m為本溪歪頭山鐵礦;南側規劃為村路,隔路為空地,約200m為居民區,項目東側為空地。
二、污染物排放及措施
1、廢氣
該項目營運時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是食堂油煙,干粉砂漿、特種砂漿、抹灰添加劑原料儲存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人行道板磚拋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運輸車輛產生的尾氣。
本項目產生餐飲油煙通過去除效率為75%的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濃度為0.5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標準。
原料存儲系統:本項目砂料、粉料和添加劑經氣力輸送折本進入各自料倉進行備用。本項目原料倉均帶除塵器,產生粉塵均經除塵設施處理后排放。
干粉砂漿、特種砂漿、抹灰添加劑的生產過程:本項目干粉砂漿、特種砂漿、抹灰添加劑的生產工藝流程相同,三種產品交替式生產。本項目篩分、混合、卸料、包裝均位于一體化框架結構車間內,各部分均配置了布 袋除塵器,產生粉塵除塵設施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其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054-2013)中表1標準。
人行道板磚生產過程:本項目人行道板磚生產過程中的皮帶輸送、計量、攪拌均在完全密閉的空間內進行,基本無廢氣產生,拋光過程會有少量粉塵產生。行道板磚生產過程中的拋光工序在密閉的空間里進行,產生粉塵 通過風機和過濾器回收后用于原料,不外排。
2、廢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綠化用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員生活用水。生產用水主要為制磚用水。本項目工作人員生活用水量為2160t/a,生產用水量為300t/a,綠化用水量為4325.4t/a,本項目總用 水量為6785.4t/a。廢水量為1836t/a。本項目產生廢水經廠區化糞池后排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員工的生活垃圾、包裝系統產生垃圾、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本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為9t/a。本項目產生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進行處理。本項目包裝系統垃圾產生量約為2t/a,除塵 器收集的粉塵量為 186.8 t/a。包裝系統產垃圾由原廠家進行回收,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統一收集,作為原料回用,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噪聲
本項目建成后主要噪聲源為混合機、概率篩、包裝機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和車輛運輸噪聲以及人行道板磚拋光工序產生噪聲,聲壓級約為60~90dB。本項目運營時設備產生噪聲,采取減震措施和廠房隔音,再經距離衰 減后,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4類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會產生噪聲,其聲源一般在80~90dB范圍內。運輸車輛進出廠區產生的噪 聲通過設置限速、禁止鳴笛、規劃合理路線等措施后,能降低運輸車輛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本項目人行道板磚生產過程中的拋光工序會產生噪聲,其噪聲源在85~90dB范圍內。本項目人行道板磚生產線位于廠房內 且拋光工序在密閉的空間中進行。因此,在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震、安置隔聲窗等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本項目廠界產生噪聲可達標排放。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公眾對該項目建設的態度,對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的看法,對項目建成后對區域環境影響的看法,項目對地區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程度等內容。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規模、選址及對城市發展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看法、意見、建議等。公眾提出的意見可采取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與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進行溝通和交流,并對項目建 設和區域環境保護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木蘭路
聯系人:金工13904247676
六、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市鐵西區騰飛一街12號浙辦153室
聯系人:崔工 024-31048878
E–mail:hxc-422@163.com
一、 項目概況
1、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砂漿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二期項目
建設單位: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本溪市日月島街道辦事處歪頭山村
2、工程簡介
項目位于本溪市日月島辦事處歪頭山村,總投資約10375.01萬元,廠區占地面積34000m2,主要內容為建設實驗辦公樓、廠房、門衛房、庫房。本項目共設置2條生產線,1條砂漿生產線、1條加工人行道板磚(大塊磚)生產線,干粉砂漿和特種砂漿級抹灰添加劑交替生產。整個廠區呈不規則長方形,廠區北側是楓葉路,隔路為空地,約150m為沈丹線;西側為村路,隔路為中交一公局,約400m為本溪歪頭山鐵礦;南側規劃為村路,隔路為空地,約200m為居民區,項目東側為空地。
二、污染物排放及措施
1、廢氣
該項目營運時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是食堂油煙,干粉砂漿、特種砂漿、抹灰添加劑原料儲存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人行道板磚拋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運輸車輛產生的尾氣。
本項目產生餐飲油煙通過去除效率為75%的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濃度為0.5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標準。
原料存儲系統:本項目砂料、粉料和添加劑經氣力輸送折本進入各自料倉進行備用。本項目原料倉均帶除塵器,產生粉塵均經除塵設施處理后排放。
干粉砂漿、特種砂漿、抹灰添加劑的生產過程:本項目干粉砂漿、特種砂漿、抹灰添加劑的生產工藝流程相同,三種產品交替式生產。本項目篩分、混合、卸料、包裝均位于一體化框架結構車間內,各部分均配置了布 袋除塵器,產生粉塵除塵設施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其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054-2013)中表1標準。
人行道板磚生產過程:本項目人行道板磚生產過程中的皮帶輸送、計量、攪拌均在完全密閉的空間內進行,基本無廢氣產生,拋光過程會有少量粉塵產生。行道板磚生產過程中的拋光工序在密閉的空間里進行,產生粉塵 通過風機和過濾器回收后用于原料,不外排。
2、廢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綠化用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員生活用水。生產用水主要為制磚用水。本項目工作人員生活用水量為2160t/a,生產用水量為300t/a,綠化用水量為4325.4t/a,本項目總用 水量為6785.4t/a。廢水量為1836t/a。本項目產生廢水經廠區化糞池后排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員工的生活垃圾、包裝系統產生垃圾、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本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為9t/a。本項目產生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進行處理。本項目包裝系統垃圾產生量約為2t/a,除塵 器收集的粉塵量為 186.8 t/a。包裝系統產垃圾由原廠家進行回收,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統一收集,作為原料回用,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噪聲
本項目建成后主要噪聲源為混合機、概率篩、包裝機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和車輛運輸噪聲以及人行道板磚拋光工序產生噪聲,聲壓級約為60~90dB。本項目運營時設備產生噪聲,采取減震措施和廠房隔音,再經距離衰 減后,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4類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會產生噪聲,其聲源一般在80~90dB范圍內。運輸車輛進出廠區產生的噪 聲通過設置限速、禁止鳴笛、規劃合理路線等措施后,能降低運輸車輛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本項目人行道板磚生產過程中的拋光工序會產生噪聲,其噪聲源在85~90dB范圍內。本項目人行道板磚生產線位于廠房內 且拋光工序在密閉的空間中進行。因此,在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震、安置隔聲窗等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本項目廠界產生噪聲可達標排放。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公眾對該項目建設的態度,對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的看法,對項目建成后對區域環境影響的看法,項目對地區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程度等內容。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規模、選址及對城市發展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看法、意見、建議等。公眾提出的意見可采取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與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進行溝通和交流,并對項目建 設和區域環境保護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遼寧壹立方砂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木蘭路
聯系人:金工13904247676
六、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市鐵西區騰飛一街12號浙辦153室
聯系人:崔工 024-31048878
E–mail:hxc-4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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