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沈本新城歡樂比海水世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受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本溪市沈本新城歡樂比海水世界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有關規定,現向公眾公示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主要內容。
一、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本溪市沈本新城歡樂比海水世界工程
項目主管部門:本溪市沈本新城管理委員會
建設單位: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現狀小小線、規劃李時珍大街、藥都大街及其他相關規劃道路圍合形成的用地。
建設內容:項目規劃紅線面積約47.3公頃(709畝)。其中道路面積3.5公頃,水域面積4.1公頃,凈用地面積39.6公頃,合594畝。本項目投資估算總額為234237.87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郵輪酒店、配套商業、室內游樂場以及部分室外停車場、景觀廣場等配套設施。
二、 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廢氣
本項目在施工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揚塵和施工機械、運輸車輛排放的廢氣,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場地設置圍墻(檔)、防塵布(網);遇到干燥、易起塵的土方工程作業時,輔以灑水壓塵;車輛應按照批準的路線和時間進行物料、渣土、垃圾的運輸,對并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處理;施工工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地面應作適當硬化處理;同時指定專人清掃路面和適時灑水;在施工工地周圍20m范圍內設保潔責任區。對于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要加強管理,通過以上述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且影響是暫時的,并且在施工結束后自然消失。
②廢水
施工期的廢水主要是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簡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生活污水排入臨時化糞池處理,化糞池定期清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廢水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③噪聲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土石方、打樁、結構、裝修施工階段產生的機械噪聲,以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嚴格要求、嚴格管理、認真操作、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安排施工時段,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做好消聲、隔聲措施,經過以上措施后,本項目到達廠界的噪聲可以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標準要求。
④固廢
本項目在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除部分土方用于回填及項目周圍外,其余部分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送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置,以免對外環境造成影響;對于施工工人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送城市垃圾處理場,以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2、 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餐飲服務產生的餐飲油煙和停車場汽車尾氣,餐飲油煙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通過專用煙道引至樓頂排放;本項目無地下停車場,停車位全部為地上生態停車位,場地開闊,易于汽車尾氣擴散,同時加強對停車場地的綠化。運營期產生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②廢水
本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及餐飲廢水,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滲化糞池處理,處理后經污水管網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不大。
③噪聲
營運期主要噪聲源是運營期游客產生的各種社會生活噪聲、車輛交通噪聲、娛樂設施的機械噪聲,以及各種泵、風機產生的機械噪聲。通過選用產噪低的設備,泵類等設備均設置在室內,對產噪高的設備安裝隔聲減震基礎;商業、娛樂區控制聲源音量,旅游區內各種服務設施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文體娛樂場所實行限時段開放;各敏感區、路段設限速行駛、禁鳴喇叭標志,進入旅游區的機動車輛一律禁鳴喇叭。沿公路、停車場兩側設加密綠化帶種植喬木、灌木、地被和草地相結合,形成連續密集的吸聲帶,發揮植物消聲作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④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酒店區及餐飲區產生的廚房剩余物,對生活垃圾設廢棄物投放箱和垃圾堆放點,統一收集后送垃圾處理場處理;酒店區及餐飲區產生的廚房剩余物,通過密閉罐車運往餐飲垃圾回收站資源化回收利用。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在認真落實環評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強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廢水、廢氣和噪聲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可以得到有效處置。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設可行。
四、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公眾如對本項目建設環境影響評價有其他咨詢的事宜,請在看到本公示十個工作日內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書信或者面談等方式索要環評報告簡本,并發表對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遼寧省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香槐路藥都商務中心168-2棟
聯系人:徐濤
電 話:15084297053
郵 箱:377283835@qq.com
六、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國英一號
聯系人:蔡經理
電 話:010-58561690
E-mail:25776870@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內。
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一、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本溪市沈本新城歡樂比海水世界工程
項目主管部門:本溪市沈本新城管理委員會
建設單位: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現狀小小線、規劃李時珍大街、藥都大街及其他相關規劃道路圍合形成的用地。
建設內容:項目規劃紅線面積約47.3公頃(709畝)。其中道路面積3.5公頃,水域面積4.1公頃,凈用地面積39.6公頃,合594畝。本項目投資估算總額為234237.87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郵輪酒店、配套商業、室內游樂場以及部分室外停車場、景觀廣場等配套設施。
二、 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廢氣
本項目在施工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揚塵和施工機械、運輸車輛排放的廢氣,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場地設置圍墻(檔)、防塵布(網);遇到干燥、易起塵的土方工程作業時,輔以灑水壓塵;車輛應按照批準的路線和時間進行物料、渣土、垃圾的運輸,對并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處理;施工工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地面應作適當硬化處理;同時指定專人清掃路面和適時灑水;在施工工地周圍20m范圍內設保潔責任區。對于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要加強管理,通過以上述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且影響是暫時的,并且在施工結束后自然消失。
②廢水
施工期的廢水主要是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簡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生活污水排入臨時化糞池處理,化糞池定期清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廢水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③噪聲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土石方、打樁、結構、裝修施工階段產生的機械噪聲,以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嚴格要求、嚴格管理、認真操作、合理布局施工場地、安排施工時段,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做好消聲、隔聲措施,經過以上措施后,本項目到達廠界的噪聲可以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標準要求。
④固廢
本項目在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除部分土方用于回填及項目周圍外,其余部分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送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置,以免對外環境造成影響;對于施工工人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送城市垃圾處理場,以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2、 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餐飲服務產生的餐飲油煙和停車場汽車尾氣,餐飲油煙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通過專用煙道引至樓頂排放;本項目無地下停車場,停車位全部為地上生態停車位,場地開闊,易于汽車尾氣擴散,同時加強對停車場地的綠化。運營期產生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②廢水
本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及餐飲廢水,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滲化糞池處理,處理后經污水管網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不大。
③噪聲
營運期主要噪聲源是運營期游客產生的各種社會生活噪聲、車輛交通噪聲、娛樂設施的機械噪聲,以及各種泵、風機產生的機械噪聲。通過選用產噪低的設備,泵類等設備均設置在室內,對產噪高的設備安裝隔聲減震基礎;商業、娛樂區控制聲源音量,旅游區內各種服務設施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文體娛樂場所實行限時段開放;各敏感區、路段設限速行駛、禁鳴喇叭標志,進入旅游區的機動車輛一律禁鳴喇叭。沿公路、停車場兩側設加密綠化帶種植喬木、灌木、地被和草地相結合,形成連續密集的吸聲帶,發揮植物消聲作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④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酒店區及餐飲區產生的廚房剩余物,對生活垃圾設廢棄物投放箱和垃圾堆放點,統一收集后送垃圾處理場處理;酒店區及餐飲區產生的廚房剩余物,通過密閉罐車運往餐飲垃圾回收站資源化回收利用。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在認真落實環評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強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廢水、廢氣和噪聲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可以得到有效處置。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設可行。
四、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公眾如對本項目建設環境影響評價有其他咨詢的事宜,請在看到本公示十個工作日內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書信或者面談等方式索要環評報告簡本,并發表對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遼寧省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香槐路藥都商務中心168-2棟
聯系人:徐濤
電 話:15084297053
郵 箱:377283835@qq.com
六、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國英一號
聯系人:蔡經理
電 話:010-58561690
E-mail:25776870@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內。
遼寧張其寨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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