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新城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沈溪新城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第二階段)已確定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現向公眾公示以下信息:
一、項目概況:
沈溪新城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位于沈溪新城西北部,歪頭山鐵礦廠東北側、北沙河西南側,一期工程占地22400m2,污水處理規模為1×104t/d,采用“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沒式生物膜法+活性砂過濾+紫外線消毒”工藝。2013年12月通過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驗收并已投入正式運營,出水水質穩定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本次二階段工程設計增加1.0萬噸/日,使一期工程總規模達到2.0萬噸/日。采用和現有污水處理廠相同工藝即“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沒式生物膜法+活性砂過濾器工藝”,占地面積為1.99hm2,經處理后的污水出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然后直接排放到北沙河。
二、主要環境影響:
①各污水、污泥處理單元產生的惡臭氣體;②達標排放的生活污水;③污泥、格柵渣、沉砂和生活垃圾;④設備噪聲。
三、主要環保措施:
①廢氣:產臭單元采用全過程離子除臭方案,處理達標后由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②廢水:經“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沒式生物膜法+活性砂過濾器工藝”處理達標后排入北沙河;③固廢:格柵渣、沉砂、脫水后的污泥經鑒定后,根據其屬性進行處理,若為一般固廢,柵渣和沉砂與生活垃圾共同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污泥送至沈溪新城污泥處置廠進行處置;若為危廢,柵渣、沉砂、污泥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④噪聲:采取合理布局并采取吸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等治理措施,確保傳播至廠界處達標。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的要求,要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本溪藥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本溪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藥都商務孵化中心168—2棟—202房間
聯系電話:024- 45858330
聯系人:魏工
郵箱:95142812@qq.com
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國英一號
聯系電話:15524064299
聯系人:周工
郵箱:495225373@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式發布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寶貴意見
一、項目概況:
沈溪新城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位于沈溪新城西北部,歪頭山鐵礦廠東北側、北沙河西南側,一期工程占地22400m2,污水處理規模為1×104t/d,采用“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沒式生物膜法+活性砂過濾+紫外線消毒”工藝。2013年12月通過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驗收并已投入正式運營,出水水質穩定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本次二階段工程設計增加1.0萬噸/日,使一期工程總規模達到2.0萬噸/日。采用和現有污水處理廠相同工藝即“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沒式生物膜法+活性砂過濾器工藝”,占地面積為1.99hm2,經處理后的污水出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然后直接排放到北沙河。
二、主要環境影響:
①各污水、污泥處理單元產生的惡臭氣體;②達標排放的生活污水;③污泥、格柵渣、沉砂和生活垃圾;④設備噪聲。
三、主要環保措施:
①廢氣:產臭單元采用全過程離子除臭方案,處理達標后由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②廢水:經“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沒式生物膜法+活性砂過濾器工藝”處理達標后排入北沙河;③固廢:格柵渣、沉砂、脫水后的污泥經鑒定后,根據其屬性進行處理,若為一般固廢,柵渣和沉砂與生活垃圾共同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污泥送至沈溪新城污泥處置廠進行處置;若為危廢,柵渣、沉砂、污泥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④噪聲:采取合理布局并采取吸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等治理措施,確保傳播至廠界處達標。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的要求,要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本溪藥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本溪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藥都商務孵化中心168—2棟—202房間
聯系電話:024- 45858330
聯系人:魏工
郵箱:95142812@qq.com
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國英一號
聯系電話:15524064299
聯系人:周工
郵箱:495225373@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式發布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寶貴意見
本溪藥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1月9日
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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