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高新區2017年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杜絕執法檢查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活動,按照《關于報送2017年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本政法發〔2017〕1號)要求,高新區各行政執法單位結合實際制定了2017年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經審核并經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該項工作已納入2017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在執法工作中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批準、登記制度和執法程序,要以說服教育為主,以行政處罰為輔,如違法情節特別嚴重的,應在下達重大行政處罰前向黨政綜合辦公室(法制辦)備案。對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進行的隨機檢查,以及省、市臨時部署的執法檢查,各單位要依法及時開展,檢查結束后30日內向辦公室(法制辦)備案檢查實施情況。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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