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的擬批復
哈爾濱劍橋學院:
你公司報送的《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哈爾濱劍橋學院已于2016年8月12日取得《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本高規建環表[2016]8號)。根據《沈本新城總體規劃(2013-2030)》,項目所在區域由日月島供熱中心供暖,現由于該供熱中心管網未鋪設至本項目廠址,而按照學校招生計劃項目于2019年投入使用,為解決學校近期供熱問題,哈爾濱劍橋學院決定投資220萬元,在校區1#食堂一層建設1個臨時燃氣鍋爐房,鍋爐房建筑面積為217m2,內設3臺超低氮真空熱水機組(2臺4t/h和1臺6t/h),為全校供暖,待供熱管網鋪設完成后該項目燃氣鍋爐拆除,采用市政集中供熱。
依據《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的分析及結論意見,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通過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項環境污染。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及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設施要求。
該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鍋爐排水及鍋爐軟化廢水。生活污水和鍋爐軟化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置;鍋爐排放屬于清凈下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網。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燃氣鍋爐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SO2和NOX,產生的廢氣通過1根20高的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污染物排放濃度需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燃氣鍋爐標準要求(顆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三)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新增職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做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中超低氮熱水機組、風機和水泵等產生的噪聲值在75-90dB(A)。設備均安裝在鍋爐房內,要求建設單位加強噪聲污染防治:選用輻射噪聲小、振動小的設備并定期維護;加強綠化后再經距離衰減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廠界南側邊界噪聲值需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4類限值要求,其余三側噪聲預測值需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7-2008)表1中1類標準。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文件。
公示期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024-45627976
聯系地址: 高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環保窗口
你公司報送的《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哈爾濱劍橋學院已于2016年8月12日取得《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本高規建環表[2016]8號)。根據《沈本新城總體規劃(2013-2030)》,項目所在區域由日月島供熱中心供暖,現由于該供熱中心管網未鋪設至本項目廠址,而按照學校招生計劃項目于2019年投入使用,為解決學校近期供熱問題,哈爾濱劍橋學院決定投資220萬元,在校區1#食堂一層建設1個臨時燃氣鍋爐房,鍋爐房建筑面積為217m2,內設3臺超低氮真空熱水機組(2臺4t/h和1臺6t/h),為全校供暖,待供熱管網鋪設完成后該項目燃氣鍋爐拆除,采用市政集中供熱。
依據《東方劍橋本溪國際學校建設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的分析及結論意見,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通過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項環境污染。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及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設施要求。
該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鍋爐排水及鍋爐軟化廢水。生活污水和鍋爐軟化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置;鍋爐排放屬于清凈下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網。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燃氣鍋爐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SO2和NOX,產生的廢氣通過1根20高的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污染物排放濃度需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燃氣鍋爐標準要求(顆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三)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新增職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做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中超低氮熱水機組、風機和水泵等產生的噪聲值在75-90dB(A)。設備均安裝在鍋爐房內,要求建設單位加強噪聲污染防治:選用輻射噪聲小、振動小的設備并定期維護;加強綠化后再經距離衰減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廠界南側邊界噪聲值需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4類限值要求,其余三側噪聲預測值需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7-2008)表1中1類標準。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文件。
公示期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024-45627976
聯系地址: 高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環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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