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日報】本溪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三定”方案印發出臺
日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發文,出臺關于本溪高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相關規定,指導該區邁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一步。
為促進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市委、市政府決策以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口,剝離其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將石橋子和日月島兩個街道整體移交給溪湖區。同時,精簡內設機構,實現瘦身強體,更好地聚焦科技創新、營商環境、招商引資、經濟發展等主責主業,成為全市創新發展的示范區。
該文件規定,本溪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分別作為市委派出機關、市政府派出機構,實行合署辦公、一套機構,為正處級。高新區黨工委根據市委授權,代表市委全面領導高新區黨的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政策制定、發展規劃、行政審批、投資促進、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法經授權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推行“管委會+公司”的運行機制。
本報記者 尤勇
詳見《本溪日報》5月10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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