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轉發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本溪市政府購買服務 指導性目錄>的通知》的通知 機關各局辦、經濟運行服務中心: 根據市財政局工作要求,現將《關于印發<本溪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本財發﹝2023﹞46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局辦對標《本溪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結合本單位業務職能,認真抓好學習和貫徹落實,確保自2023年8月1日起,非納入目錄服務項目不采購,無預算安排服務項目不采購,確保政策有效執行。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轉發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本溪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的通知
本高管委發〔2023〕37號
機關各局辦、經濟運行服務中心:
根據市財政局工作要求,現將《關于印發<本溪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本財發﹝2023﹞46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局辦對標《本溪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結合本單位業務職能,認真抓好學習和貫徹落實,確保自2023年8月1日起,非納入目錄服務項目不采購,無預算安排服務項目不采購,確保政策有效執行。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