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加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的通知
本高工委發〔2014〕2號
中共本溪高新區黨工委關于增加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各相關部門: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增加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的通知》要求,為提升新形勢下社區黨建工作水平,深度推進社區服務型黨組織的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社區黨組織服務居民群眾的工作能力,現就增加區所屬各社區黨建工作經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經費標準
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個社區每年不低于5萬元,把社區黨建工作經費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從今年起,市級財政在原來每個社區每年1.75萬元的基礎上,提高到每個社區每年2萬元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區級財政在原來每個社區每年1.75萬元的基礎上,提高到3萬元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各級黨工委、管委會不許截留使用。
二、經費使用
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使用范圍:(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3)開展黨內活動;(4)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5)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6)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黨員教育設施。
三、經費管理
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由街道黨工委代社區黨組織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執行有關財務制度。社區黨組織使用經費前,要向街道黨工委提出申請,經街道黨工委同意后方可使用。事后由社區黨組織書記、街道黨工委書記等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給予報銷。黨群工作部將切實加強對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使用的指導和監管,會同財政、民政等部門,對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黨群工作部、財政分局對經費使用情況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中共本溪高新區黨工委關于增加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各相關部門: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增加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的通知》要求,為提升新形勢下社區黨建工作水平,深度推進社區服務型黨組織的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社區黨組織服務居民群眾的工作能力,現就增加區所屬各社區黨建工作經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經費標準
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個社區每年不低于5萬元,把社區黨建工作經費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從今年起,市級財政在原來每個社區每年1.75萬元的基礎上,提高到每個社區每年2萬元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區級財政在原來每個社區每年1.75萬元的基礎上,提高到3萬元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各級黨工委、管委會不許截留使用。
二、經費使用
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使用范圍:(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3)開展黨內活動;(4)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5)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6)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黨員教育設施。
三、經費管理
社區黨建工作經費由街道黨工委代社區黨組織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執行有關財務制度。社區黨組織使用經費前,要向街道黨工委提出申請,經街道黨工委同意后方可使用。事后由社區黨組織書記、街道黨工委書記等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給予報銷。黨群工作部將切實加強對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使用的指導和監管,會同財政、民政等部門,對社區黨建工作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黨群工作部、財政分局對經費使用情況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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