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成立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的通知
本高工委發〔2014〕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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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高新區黨工委關于成立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為進一步加強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按照市委和市紀委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具體情況如下:
一、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成員
組 長:白 寧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成 員:呂廣義 黨工部部長
孫福印 人社局局長
張 玉 信訪局局長
孫彥軍 公安分局紀委書記
薛 偉 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局長
岳彩缽 紀工委副書記
陳保權 財政局局長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高新區紀工委,紀工委案件查辦處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岳彩缽兼任。
二、工作職責
反腐敗協調工作小組在黨工委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全區反腐敗工作有關問題和查辦重大腐敗案件的組織協調工作,充分發揮有關部門在反腐敗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形成反腐敗合力,推動反腐敗工作順利開展。具體職責如下:
(一)通報開展反腐敗工作有關情況,協調處理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反腐敗工作部署中的有關問題。
(二)協調查處涉及黨政領導干部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領導和協調查處影響大、涉及面廣、輿論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
(三)研究解決各執紀執法機關協同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問題,研究討論在辦案中運用有關政策、法規時遇到的問題。
(四)研究落實中央、省、市委領導對查辦大案要案批示的措施。
(五)協調處理執紀執法機關之間相互移送有關案件及案件線索工作。
(六)全區反腐敗工作中其他具體事項的組織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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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高新區黨工委關于成立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為進一步加強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按照市委和市紀委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具體情況如下:
一、高新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成員
組 長:白 寧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成 員:呂廣義 黨工部部長
孫福印 人社局局長
張 玉 信訪局局長
孫彥軍 公安分局紀委書記
薛 偉 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局長
岳彩缽 紀工委副書記
陳保權 財政局局長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高新區紀工委,紀工委案件查辦處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岳彩缽兼任。
二、工作職責
反腐敗協調工作小組在黨工委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全區反腐敗工作有關問題和查辦重大腐敗案件的組織協調工作,充分發揮有關部門在反腐敗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形成反腐敗合力,推動反腐敗工作順利開展。具體職責如下:
(一)通報開展反腐敗工作有關情況,協調處理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反腐敗工作部署中的有關問題。
(二)協調查處涉及黨政領導干部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領導和協調查處影響大、涉及面廣、輿論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
(三)研究解決各執紀執法機關協同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問題,研究討論在辦案中運用有關政策、法規時遇到的問題。
(四)研究落實中央、省、市委領導對查辦大案要案批示的措施。
(五)協調處理執紀執法機關之間相互移送有關案件及案件線索工作。
(六)全區反腐敗工作中其他具體事項的組織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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