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本高工委發〔2014〕21號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為進一步加強高新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按照市委組織部要求,對全區在編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實行嚴格控制、嚴格審查。現將《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
2014年10月14日
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根據《關于加強我市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集中收繳工作的通知》(本組通字〔2014〕22號)、《印發<關于加強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本組通字〔2014〕56號)規定,參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有關做法,現就加強全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審查審批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
高新區在編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實行嚴格控制、嚴格審查,對確因需要因私出國(境)的,由本人提請書面申請,注明因私出國(境)所赴國家(地區)、事由、往返時間等情況,并由部門領導、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至黨工部。黨工部對提出申請的黨員干部進行初審,并提交高新區黨工委會議研究討論。經黨工委會議研究討論同意后,黨工部辦理因私出國(境)備案手續,并將證件暫還申請人。
二、嚴格管理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
高新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實行集中保管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高新區黨工部負責全區在編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護照、港澳通行證、大陸人員赴臺證三類證件的登記收繳、日常保管、啟用發放、作廢注銷工作。首次申領因私出國(境)證件的黨員干部,在回國(境)后10天內,要將所持因私證件交黨工部保管。黨工部要按照專柜、科學、分類原則妥善保管,并做好收發登記。再次申請因私出國的黨員干部,經批準同意出國(境)后,黨工部將集中保管的因私出國(境)證件返給申請人,重新啟用因私證件,黨員干部在回國(境)后10天內重新將證件交回黨工部集中保管,對于未按時歸還或者遺失的因私出國(境)證件,黨工部將會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予以作廢注銷。
三、嚴肅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紀律
各街道、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因私出國(境)政策的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遵守紀律要求。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因私出國(境)紀律,在國(境)外自覺樹立黨員干部良好形象,回國(境)后在規定時限內上繳因私出國證件。對于違反因私出國(境)政策規定和紀律的,高新區黨工委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為進一步加強高新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按照市委組織部要求,對全區在編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實行嚴格控制、嚴格審查。現將《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
2014年10月14日
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根據《關于加強我市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集中收繳工作的通知》(本組通字〔2014〕22號)、《印發<關于加強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本組通字〔2014〕56號)規定,參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的有關做法,現就加強全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審查審批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
高新區在編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實行嚴格控制、嚴格審查,對確因需要因私出國(境)的,由本人提請書面申請,注明因私出國(境)所赴國家(地區)、事由、往返時間等情況,并由部門領導、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至黨工部。黨工部對提出申請的黨員干部進行初審,并提交高新區黨工委會議研究討論。經黨工委會議研究討論同意后,黨工部辦理因私出國(境)備案手續,并將證件暫還申請人。
二、嚴格管理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
高新區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實行集中保管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高新區黨工部負責全區在編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護照、港澳通行證、大陸人員赴臺證三類證件的登記收繳、日常保管、啟用發放、作廢注銷工作。首次申領因私出國(境)證件的黨員干部,在回國(境)后10天內,要將所持因私證件交黨工部保管。黨工部要按照專柜、科學、分類原則妥善保管,并做好收發登記。再次申請因私出國的黨員干部,經批準同意出國(境)后,黨工部將集中保管的因私出國(境)證件返給申請人,重新啟用因私證件,黨員干部在回國(境)后10天內重新將證件交回黨工部集中保管,對于未按時歸還或者遺失的因私出國(境)證件,黨工部將會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予以作廢注銷。
三、嚴肅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紀律
各街道、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黨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因私出國(境)政策的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遵守紀律要求。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因私出國(境)紀律,在國(境)外自覺樹立黨員干部良好形象,回國(境)后在規定時限內上繳因私出國證件。對于違反因私出國(境)政策規定和紀律的,高新區黨工委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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