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除運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高管委發〔2014〕29號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除運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各局、辦:
現將《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除運雪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14年11月13日
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
除運雪工作方案
為全面落實今冬明春城市除運雪工作任務,給高新區人民創造一個交通順暢和整潔有序的出行環境。根據《本溪市城市除運雪規定》和市政府對城市除運雪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高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冬季人居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政府組織、區域負責、分級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不斷深化除運雪機制改革,采取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相結合方式,齊心協力,全面保證除運雪質量,確保城市交通順暢和市民出行安全。
二、任務及責任落實
(一)專業化除運雪
高新區建設局負責全區27條主次干路、11座橋梁、6個廣場、歪頭山礦區公園的除運雪任務,并協調市建委對高新區機械化除雪的支持。大力提高機械化和人工除雪效率,除雪率達到100%。負責城市各條主次干路園林景觀設施、綠化行道樹木、綠地景觀亮化設施、城市亮化設施、市政道路設施的監督、巡視、檢查、維護和保護工作。各辦事處要全面配合機械化除雪工作,進一步做好清運積雪工作,明確除運雪主次順序,明確除運雪責任區域、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并組織責任單位對上述道路和人行步道進行除運雪。做到以雪為令、雪停即除、邊除邊運。
(二)社會化除運雪
除專業化除雪區域之外的其它街路、市場攤區、住宅小區、“門前三包”地區、人行步道的除運雪工作由各辦事處負責,實行社會化除運雪。按照《本溪市城市除運雪規定》要求,各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均應承擔除運雪義務,除雪標準為人均20平方米。各除運雪主管部門應與駐區單位簽定《除運雪責任狀》,簽狀率要達到100%,社會化除運雪率要達到95%以上。
1.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高新區房產局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所在街道辦事處、社區負責;
2.集貿市場由市場開辦單位負責;
3.拆遷、施工現場和未驗收工程相鄰街路由建設單位負責;
4.各商業步行街、其它廣場、公園、游園、停車場、由產權或管理單位負責;
5.對無能力除運雪的單位或個人,自愿以費代工的,由各辦事處除運雪管理部門負責,按照《本溪市征收城市除運雪代除費工作的通知》,收取代除(運)費,用于統一組織市場化有償除雪費用支出。同時,要求各辦事處征收代除(運)費部門,對費用征收和使用情況,以月報表形式上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
(三)各部門責任
1.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全面負責高新區區域內除運雪工作部署、指揮、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
2.建設局負責做好相關各辦事處、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全區除運雪作業;負責協調市建委機械化除運雪的應急支持,協調、組織、調度高新區內應急除運雪機械設備;
3.各辦事處除運雪指揮部(包括石橋子辦事處、日月島辦事處、張其寨辦事處)要按照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的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內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的游園、廣場和險坡險段道路的除運雪工作。負責本轄區內除運雪責任區的劃分及組織清除、清運工作;負責與各除運雪責任單位簽定責任狀,明確除運雪責任區段、除運雪要求和標準;
4.財政局要及時了解融雪劑的使用情況,高新區機械化除雪部門(即公用事業公司)隨時向財政局報告除雪劑消耗工作,要通過政府采購形式保證除雪劑安全儲存,以便及時布撒;同時準備相應的燃油費用及應急雇用設備費用。
5.高新區公安交警大隊負責高新區除運雪車輛的調動工作,在確保規定時限內滿足全區除運雪車輛需要的同時,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負責維持除運雪期間的交通秩序,教育廣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以雪為令,在機械化除雪作業之前和作業過程中,城市重點主次干路兩側不準停放車輛,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保證機械化除雪作業的順利進行;二是對除運雪期間停放在主干路兩側妨礙除運雪作業的車輛,由公安交警大隊予以清障。對妨礙除運雪作業或不服從交通管制的機動車駕駛員,由公安交警大隊處以200元罰款;三是除運雪作業人員和車輛在作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固定證據后,由公安交警大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予以處理。
6.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牽頭,黨政綜合辦公室等部門聯合組成高新區除運雪督察小組,負責對高新區各單位和部門除運雪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在高新區通報檢查結果。對除運雪工作做得不好的單位和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除運雪工作完成好的單位和部門要給予表揚;
7.房產局負責組織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樓宇、機關、院校的除運雪工作。同時,配合各街道辦事處做好居民小區的除運雪工作;
8.高新區林業局(即民政局)按照高新區城市除運雪責任區段,安排好駐區院校除運雪任務,認真做好學生除雪的安全管理工作;
9.高新區宣傳中心要配合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除運雪的宣傳報道,及時報道除運雪工作完成情況、除運雪工作完成的好的模范典型,對完成差的或未履行職責的單位和部門進行曝光;
10.高新區林業局負責做好高新區沙河水系高中水系景觀地帶的除運雪工作,做好河道排放積雪場地的落實和協調工作;
11.市交通局負責沈本產業大道高新區域段(響山子—沈陽界)的除運雪任務,重點做好匯遼路路口至外礦生活區入口路段的運雪工作。在機械化推雪過程中,推雪作業堆放要和路邊石保持1米距離,不得將帶有融雪劑的積雪推至綠化帶內,保證該路行道樹木和花草植被不受傷害。同時進一步做好高新區域內小小線、304國道(原石橋子醫院—聚賢車業)、和下線、蘇邊線城郊公路的除雪工作;
12.本溪石橋子火車站負責火車站廣場管委會除運雪工作,并協調轄段兩個鐵道口區域的除運雪工作;
歪頭山火車站負責歪頭山火車站站前道路的除運雪工作,并協調轄段兩個鐵道口區域的除運雪工作;
歪頭山鐵礦負責歪礦火車站站前區域的除運雪工作;
13.客運集團沈本新城分公司負責60路榆林華苑停車場、61路、62路、63路、65路域內公交始發站及回車場的除運雪工作;
14.高速公路本溪管理處負責石橋子站和邊牛站出入口、匝道的除運雪工作;
15.高新區內建筑工地由各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各自的施工現場及周圍街路的除運雪工作;
16.服務企業綜合局配合各辦事處做好駐區企業門前三包除運雪責任狀的落實,督促駐區企業做好除運雪工作。
17.歪礦生活區道路除運雪日常工作由歪頭山城建所負責,根據降雪情況需機械化除雪作業時,由除運雪指揮部協調調度。
18.各級除運雪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天氣預報降雪情況,在每次降雪前及降雪中,在區域管轄路段和責任范圍內及時配備好車輛進行宣傳。要求各辦事處出動宣傳車輛各1臺,公用事業公司出動2臺,高新區綜合執法分局出動4臺。
(四)排雪場地點
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組織協調,高新區林業局負責指定地點排放。各辦事處、各部門排放地點為本轄區內的山洪溝和河道,北沙河從M橋至紅旗溝鐵路橋段內除外。
三、除運雪質量和標準
1.對城市各條主次干路、城市出入口、步行街、橋梁、公園廣場和險坡險段道路等要做到以雪為令、雪停即除。車行道要達到無漏段、無積冰、無殘雪、露出道路標線、露出邊石;人行步道同步清理,達到露路面、無漏段、無積冰、無殘雪。原則上要求,小雪停后12小時內除凈,中雪24小時除凈,大雪72小時內將積雪運到指定排放地點,嚴禁將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2.社會化除運雪要做到雪停即除,除雪質量達到露路面、無漏段、無積冰、無殘雪,積雪整齊地堆放在路邊,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3.住宅小區除雪要達到小區道路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積雪堆放在不阻礙居民通行的部位,要求在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積雪放堆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4.市場攤區的除雪要達到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積雪不得在攤區內堆放,必須組織外運到指定地點排放,要求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5.“門前三包”及人行步道的除運雪必須達到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嚴禁將積雪掃(拋)向機動車道和人行步道,要求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行道樹穴內。
6.根據實際降雪情況科學布撒融雪劑,布撒融雪劑范圍嚴格控制在離人行步道距離1.5米遠的范圍內,避免對城市環境和設施造成危害。
四、除運雪考核辦法
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全面負責城市除運雪的指揮調度、檢查考核、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對各辦事處除運雪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指導和檢查工作;負責對各辦事處和責任單位做好除運雪任務責任落實的檢查考核工作。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辦事處、各成員單位和各部門要把除運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以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除運雪指揮機構,設立除運雪辦公室。同時,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分解目標。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的工作體系,確保除運雪應急工作程序迅速啟動,有序推進,并取得明顯的成效。
(二)廣泛動員,輿論監督
要切實做好除運雪宣傳發動和輿論監督工作,各級除運雪管理部門要指派專人深入駐區單位或所轄部門進行宣傳動員,調動所有參與除運雪單位或個人的積極性,確保以雪為令,按時保證完成除運雪任務。新聞單位要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和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除運雪工作動態,對拒不承擔除運雪任務的單位及個人進行曝光批評。
(三)明確重點,各負其責
要下大力氣抓好重點部位的除運雪工作。以高新區11座橋梁、6個廣場、6條險坡險段道路為重點除運雪工作目標。
一是高新區環衛機械化除雪隊伍,要按照先橋梁、后險坡、先重點、后一般的程序規范除運雪作業,確保6條險坡險段道路雪中路通、雪停路暢。繼續堅持科學布撒融雪劑,對險坡路段要酌情撒、對緩坡路段要適度撒、對平面路段要微量撒,盡量減少融雪劑對道路、車輛腐蝕和影響 ;
二是公用公司和相關部門,在對廣場除運雪過程中,要采用非鐵質的除雪板和除運雪工具,做到邊下邊除、邊除邊運。不準使用堅硬除雪工具鏟打、磕碰鋪裝路面;同時要保護好綠地景觀亮化設施,雪停后,將殘留在燈飾上的積雪清理干凈;
三是建設局和綜合執法局要做好城市各條主次干路行道樹木和綠地景觀監督檢查工作,如發現含有融雪劑的積雪堆放在樹穴或綠地景觀帶里,立即通知相關責任單位進行及時清理。
四是各辦事處要密切配合高新區環衛機械化除雪作業,重點關注本轄區內險坡險段道路的除運雪情況,提前做好除運雪車輛維修和除運雪工具的準備工作,確保降雪后隨時投入使用。認真搞好普查摸底,按時完成除雪路段落實和簽訂除雪責任狀工作。對社會化除運雪街路和“門前三包”地區,自愿以費代工的單位,嚴防出現漏段、空段,扎扎實實地做好登記造冊工作。在11月20日前將除運雪路段落實情況,上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備案。同時,抄報高新區綜合執法局,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將適時對除運雪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嚴格監督,依法管理
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合監督檢查小組,全過程參與除運雪監督檢查工作。同時,要求各級除運雪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在降雪前,對拒不簽訂除運雪責任狀的單位及個人依法進行教育和處罰。在降雪過程中,深入駐區單位動員和督促。雪停后,立即組織社會化除雪執法檢查,對除雪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不按規定組織人員除雪的單位和單位負責人,嚴格按照《本溪城市除運雪規定》和《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除運雪管理的通告》實施處罰。
(五)強化措施、注重安全
各辦事處要加強除運雪前環衛工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作業措施,配備必要的安全警示設備和標志,交警大隊要組織警力,加強巡視、疏導和交通管制,保證除運雪作業車輛和除運雪人員人身安全,特別是保證環衛專業隊伍和學生們的除運雪安全。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高新區除運雪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本溪高新區城市除運雪指揮部。
總 指 揮:欒奎杰 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總指揮:黃代東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寶成 建設局局長
成 員:趙 明 黨政綜合辦公室主任
柳傳周 林業局局長
翟 任 綜合執法局局長
陳保全 財政局局長
邊其剛 房產局局長
盧 燚 宣傳中心主任
李 會 服務企業綜合局局長
王家祥 公用事業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馬 莉 石橋子辦事處主任
張春偉 日月島辦事處主任
王永斌 張其寨辦事處主任
張廣峰 高新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張 林 市交通局公路管理處養路段段長
陳發住 歪頭山城建所所長
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成員單位:黨政辦公室、宣傳中心、財政局、建設局、房產局、綜合執法局、服務企業綜合局、公用事業公司、石橋子辦事處、日月島辦事處、張其寨辦事處、交警大隊、公路處養路段、歪頭山城建所
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王寶成兼任,聯絡員:建設局徐藝哲,電話:45858059。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除運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各局、辦:
現將《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除運雪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14年11月13日
高新區2014—2015年度城市
除運雪工作方案
為全面落實今冬明春城市除運雪工作任務,給高新區人民創造一個交通順暢和整潔有序的出行環境。根據《本溪市城市除運雪規定》和市政府對城市除運雪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高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冬季人居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政府組織、區域負責、分級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不斷深化除運雪機制改革,采取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相結合方式,齊心協力,全面保證除運雪質量,確保城市交通順暢和市民出行安全。
二、任務及責任落實
(一)專業化除運雪
高新區建設局負責全區27條主次干路、11座橋梁、6個廣場、歪頭山礦區公園的除運雪任務,并協調市建委對高新區機械化除雪的支持。大力提高機械化和人工除雪效率,除雪率達到100%。負責城市各條主次干路園林景觀設施、綠化行道樹木、綠地景觀亮化設施、城市亮化設施、市政道路設施的監督、巡視、檢查、維護和保護工作。各辦事處要全面配合機械化除雪工作,進一步做好清運積雪工作,明確除運雪主次順序,明確除運雪責任區域、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并組織責任單位對上述道路和人行步道進行除運雪。做到以雪為令、雪停即除、邊除邊運。
(二)社會化除運雪
除專業化除雪區域之外的其它街路、市場攤區、住宅小區、“門前三包”地區、人行步道的除運雪工作由各辦事處負責,實行社會化除運雪。按照《本溪市城市除運雪規定》要求,各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均應承擔除運雪義務,除雪標準為人均20平方米。各除運雪主管部門應與駐區單位簽定《除運雪責任狀》,簽狀率要達到100%,社會化除運雪率要達到95%以上。
1.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高新區房產局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所在街道辦事處、社區負責;
2.集貿市場由市場開辦單位負責;
3.拆遷、施工現場和未驗收工程相鄰街路由建設單位負責;
4.各商業步行街、其它廣場、公園、游園、停車場、由產權或管理單位負責;
5.對無能力除運雪的單位或個人,自愿以費代工的,由各辦事處除運雪管理部門負責,按照《本溪市征收城市除運雪代除費工作的通知》,收取代除(運)費,用于統一組織市場化有償除雪費用支出。同時,要求各辦事處征收代除(運)費部門,對費用征收和使用情況,以月報表形式上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
(三)各部門責任
1.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全面負責高新區區域內除運雪工作部署、指揮、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
2.建設局負責做好相關各辦事處、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全區除運雪作業;負責協調市建委機械化除運雪的應急支持,協調、組織、調度高新區內應急除運雪機械設備;
3.各辦事處除運雪指揮部(包括石橋子辦事處、日月島辦事處、張其寨辦事處)要按照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的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內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的游園、廣場和險坡險段道路的除運雪工作。負責本轄區內除運雪責任區的劃分及組織清除、清運工作;負責與各除運雪責任單位簽定責任狀,明確除運雪責任區段、除運雪要求和標準;
4.財政局要及時了解融雪劑的使用情況,高新區機械化除雪部門(即公用事業公司)隨時向財政局報告除雪劑消耗工作,要通過政府采購形式保證除雪劑安全儲存,以便及時布撒;同時準備相應的燃油費用及應急雇用設備費用。
5.高新區公安交警大隊負責高新區除運雪車輛的調動工作,在確保規定時限內滿足全區除運雪車輛需要的同時,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負責維持除運雪期間的交通秩序,教育廣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以雪為令,在機械化除雪作業之前和作業過程中,城市重點主次干路兩側不準停放車輛,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保證機械化除雪作業的順利進行;二是對除運雪期間停放在主干路兩側妨礙除運雪作業的車輛,由公安交警大隊予以清障。對妨礙除運雪作業或不服從交通管制的機動車駕駛員,由公安交警大隊處以200元罰款;三是除運雪作業人員和車輛在作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固定證據后,由公安交警大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予以處理。
6.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牽頭,黨政綜合辦公室等部門聯合組成高新區除運雪督察小組,負責對高新區各單位和部門除運雪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在高新區通報檢查結果。對除運雪工作做得不好的單位和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除運雪工作完成好的單位和部門要給予表揚;
7.房產局負責組織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樓宇、機關、院校的除運雪工作。同時,配合各街道辦事處做好居民小區的除運雪工作;
8.高新區林業局(即民政局)按照高新區城市除運雪責任區段,安排好駐區院校除運雪任務,認真做好學生除雪的安全管理工作;
9.高新區宣傳中心要配合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除運雪的宣傳報道,及時報道除運雪工作完成情況、除運雪工作完成的好的模范典型,對完成差的或未履行職責的單位和部門進行曝光;
10.高新區林業局負責做好高新區沙河水系高中水系景觀地帶的除運雪工作,做好河道排放積雪場地的落實和協調工作;
11.市交通局負責沈本產業大道高新區域段(響山子—沈陽界)的除運雪任務,重點做好匯遼路路口至外礦生活區入口路段的運雪工作。在機械化推雪過程中,推雪作業堆放要和路邊石保持1米距離,不得將帶有融雪劑的積雪推至綠化帶內,保證該路行道樹木和花草植被不受傷害。同時進一步做好高新區域內小小線、304國道(原石橋子醫院—聚賢車業)、和下線、蘇邊線城郊公路的除雪工作;
12.本溪石橋子火車站負責火車站廣場管委會除運雪工作,并協調轄段兩個鐵道口區域的除運雪工作;
歪頭山火車站負責歪頭山火車站站前道路的除運雪工作,并協調轄段兩個鐵道口區域的除運雪工作;
歪頭山鐵礦負責歪礦火車站站前區域的除運雪工作;
13.客運集團沈本新城分公司負責60路榆林華苑停車場、61路、62路、63路、65路域內公交始發站及回車場的除運雪工作;
14.高速公路本溪管理處負責石橋子站和邊牛站出入口、匝道的除運雪工作;
15.高新區內建筑工地由各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各自的施工現場及周圍街路的除運雪工作;
16.服務企業綜合局配合各辦事處做好駐區企業門前三包除運雪責任狀的落實,督促駐區企業做好除運雪工作。
17.歪礦生活區道路除運雪日常工作由歪頭山城建所負責,根據降雪情況需機械化除雪作業時,由除運雪指揮部協調調度。
18.各級除運雪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天氣預報降雪情況,在每次降雪前及降雪中,在區域管轄路段和責任范圍內及時配備好車輛進行宣傳。要求各辦事處出動宣傳車輛各1臺,公用事業公司出動2臺,高新區綜合執法分局出動4臺。
(四)排雪場地點
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組織協調,高新區林業局負責指定地點排放。各辦事處、各部門排放地點為本轄區內的山洪溝和河道,北沙河從M橋至紅旗溝鐵路橋段內除外。
三、除運雪質量和標準
1.對城市各條主次干路、城市出入口、步行街、橋梁、公園廣場和險坡險段道路等要做到以雪為令、雪停即除。車行道要達到無漏段、無積冰、無殘雪、露出道路標線、露出邊石;人行步道同步清理,達到露路面、無漏段、無積冰、無殘雪。原則上要求,小雪停后12小時內除凈,中雪24小時除凈,大雪72小時內將積雪運到指定排放地點,嚴禁將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2.社會化除運雪要做到雪停即除,除雪質量達到露路面、無漏段、無積冰、無殘雪,積雪整齊地堆放在路邊,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3.住宅小區除雪要達到小區道路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積雪堆放在不阻礙居民通行的部位,要求在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積雪放堆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4.市場攤區的除雪要達到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積雪不得在攤區內堆放,必須組織外運到指定地點排放,要求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樹穴內。
5.“門前三包”及人行步道的除運雪必須達到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嚴禁將積雪掃(拋)向機動車道和人行步道,要求雪停后,按照規定時間將雪除凈,嚴禁將含有融雪劑的積雪堆放在綠化帶及行道樹穴內。
6.根據實際降雪情況科學布撒融雪劑,布撒融雪劑范圍嚴格控制在離人行步道距離1.5米遠的范圍內,避免對城市環境和設施造成危害。
四、除運雪考核辦法
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全面負責城市除運雪的指揮調度、檢查考核、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對各辦事處除運雪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指導和檢查工作;負責對各辦事處和責任單位做好除運雪任務責任落實的檢查考核工作。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辦事處、各成員單位和各部門要把除運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以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除運雪指揮機構,設立除運雪辦公室。同時,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分解目標。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的工作體系,確保除運雪應急工作程序迅速啟動,有序推進,并取得明顯的成效。
(二)廣泛動員,輿論監督
要切實做好除運雪宣傳發動和輿論監督工作,各級除運雪管理部門要指派專人深入駐區單位或所轄部門進行宣傳動員,調動所有參與除運雪單位或個人的積極性,確保以雪為令,按時保證完成除運雪任務。新聞單位要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和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除運雪工作動態,對拒不承擔除運雪任務的單位及個人進行曝光批評。
(三)明確重點,各負其責
要下大力氣抓好重點部位的除運雪工作。以高新區11座橋梁、6個廣場、6條險坡險段道路為重點除運雪工作目標。
一是高新區環衛機械化除雪隊伍,要按照先橋梁、后險坡、先重點、后一般的程序規范除運雪作業,確保6條險坡險段道路雪中路通、雪停路暢。繼續堅持科學布撒融雪劑,對險坡路段要酌情撒、對緩坡路段要適度撒、對平面路段要微量撒,盡量減少融雪劑對道路、車輛腐蝕和影響 ;
二是公用公司和相關部門,在對廣場除運雪過程中,要采用非鐵質的除雪板和除運雪工具,做到邊下邊除、邊除邊運。不準使用堅硬除雪工具鏟打、磕碰鋪裝路面;同時要保護好綠地景觀亮化設施,雪停后,將殘留在燈飾上的積雪清理干凈;
三是建設局和綜合執法局要做好城市各條主次干路行道樹木和綠地景觀監督檢查工作,如發現含有融雪劑的積雪堆放在樹穴或綠地景觀帶里,立即通知相關責任單位進行及時清理。
四是各辦事處要密切配合高新區環衛機械化除雪作業,重點關注本轄區內險坡險段道路的除運雪情況,提前做好除運雪車輛維修和除運雪工具的準備工作,確保降雪后隨時投入使用。認真搞好普查摸底,按時完成除雪路段落實和簽訂除雪責任狀工作。對社會化除運雪街路和“門前三包”地區,自愿以費代工的單位,嚴防出現漏段、空段,扎扎實實地做好登記造冊工作。在11月20日前將除運雪路段落實情況,上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備案。同時,抄報高新區綜合執法局,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將適時對除運雪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嚴格監督,依法管理
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由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合監督檢查小組,全過程參與除運雪監督檢查工作。同時,要求各級除運雪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在降雪前,對拒不簽訂除運雪責任狀的單位及個人依法進行教育和處罰。在降雪過程中,深入駐區單位動員和督促。雪停后,立即組織社會化除雪執法檢查,對除雪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不按規定組織人員除雪的單位和單位負責人,嚴格按照《本溪城市除運雪規定》和《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除運雪管理的通告》實施處罰。
(五)強化措施、注重安全
各辦事處要加強除運雪前環衛工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作業措施,配備必要的安全警示設備和標志,交警大隊要組織警力,加強巡視、疏導和交通管制,保證除運雪作業車輛和除運雪人員人身安全,特別是保證環衛專業隊伍和學生們的除運雪安全。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高新區除運雪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本溪高新區城市除運雪指揮部。
總 指 揮:欒奎杰 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總指揮:黃代東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寶成 建設局局長
成 員:趙 明 黨政綜合辦公室主任
柳傳周 林業局局長
翟 任 綜合執法局局長
陳保全 財政局局長
邊其剛 房產局局長
盧 燚 宣傳中心主任
李 會 服務企業綜合局局長
王家祥 公用事業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馬 莉 石橋子辦事處主任
張春偉 日月島辦事處主任
王永斌 張其寨辦事處主任
張廣峰 高新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張 林 市交通局公路管理處養路段段長
陳發住 歪頭山城建所所長
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成員單位:黨政辦公室、宣傳中心、財政局、建設局、房產局、綜合執法局、服務企業綜合局、公用事業公司、石橋子辦事處、日月島辦事處、張其寨辦事處、交警大隊、公路處養路段、歪頭山城建所
高新區除運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王寶成兼任,聯絡員:建設局徐藝哲,電話:4585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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