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中心2015年度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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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播電視中心201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收支預算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播電視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
政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5年收支總預算68萬元。
二、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萬元。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影視(款):反映廣播、電影、電視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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