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開展2015年春季綠化配套施工的通知
本高管委發〔2015〕4號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開展2015年春季綠化配套施工的通知
各項目單位:
為打造高新區良好城市景觀形象和改善生態環境面貌,經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春季綠化配套施工活動,請各項目單位將綠化配套施工納入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對象:在園區內未按規劃設計條件完成綠化配套施工的項目(包括新建、續建以及已投入使用的項目,含生產企業、房地產、綜合體、院校及其他項目體)。
2.標準和目的:按規劃批準的綠化指標進行建設。通過綠化建設,消除項目用地范圍內的裸露地塊,形成景觀,保護生態。
3.管理要求:為確保樹木成活率,樹種選擇上應盡量本土化,喬木胸徑控制在5公分以上。要加強樹木栽植后的后續維護管理,確保成活成型。
4.時間安排:2015年2月5日-4月30日
3月15日前完成綠化設計并將方案報建設局審定后開展招投標、苗木定購、施工單位確定、合同簽定等工作,4月1日-5月15日完成綠化施工建設內容。
5.檢查驗收:企業綠化項目建成后,經區規劃局、建設局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項目竣工驗收手續。
6.5月15日起我區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對檢查督察結果在媒體上予以通報,并對及時完成綠化施工建設的項目單位,在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
6.請各項目單位自即日起開始安排資金并進行項目組織,并成立綠化項目建設組織機構進行推進。
7.服務企業綜合局負責聯系項目單位,建設局負責施工技術的指導,規劃局負責規劃驗收。
特此通知。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15年2月2日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開展2015年春季綠化配套施工的通知
各項目單位:
為打造高新區良好城市景觀形象和改善生態環境面貌,經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春季綠化配套施工活動,請各項目單位將綠化配套施工納入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對象:在園區內未按規劃設計條件完成綠化配套施工的項目(包括新建、續建以及已投入使用的項目,含生產企業、房地產、綜合體、院校及其他項目體)。
2.標準和目的:按規劃批準的綠化指標進行建設。通過綠化建設,消除項目用地范圍內的裸露地塊,形成景觀,保護生態。
3.管理要求:為確保樹木成活率,樹種選擇上應盡量本土化,喬木胸徑控制在5公分以上。要加強樹木栽植后的后續維護管理,確保成活成型。
4.時間安排:2015年2月5日-4月30日
3月15日前完成綠化設計并將方案報建設局審定后開展招投標、苗木定購、施工單位確定、合同簽定等工作,4月1日-5月15日完成綠化施工建設內容。
5.檢查驗收:企業綠化項目建成后,經區規劃局、建設局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項目竣工驗收手續。
6.5月15日起我區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對檢查督察結果在媒體上予以通報,并對及時完成綠化施工建設的項目單位,在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
6.請各項目單位自即日起開始安排資金并進行項目組織,并成立綠化項目建設組織機構進行推進。
7.服務企業綜合局負責聯系項目單位,建設局負責施工技術的指導,規劃局負責規劃驗收。
特此通知。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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