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
本高黨政辦發〔2015〕11號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
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本政辦發〔2015〕8號)精神,切實做好高新區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經管委會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來全區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對象和范圍
在全區抽取1%人口劃分調查小區,調查對象為小區內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三、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調查時點為2015年11月1日零時。
四、組織和實施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調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成立高新區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負責調查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實協調小組議定事項。公安分局負責提供各級戶籍人口、流動人口等資料并協助做好現場登記工作;宣傳中心負責做好新聞宣傳,以及新聞媒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五、經費保障
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所需經費,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由各級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堅持依法調查。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有關規定。調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調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不得作為對調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做好宣傳引導。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調查項目,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