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島街道辦事處201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職責和基本情況
1.本溪市溪湖區日月島街道辦事處隸屬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日月島街道辦事處在轄區內依法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決定。
2.組織領導街道區域經濟工作。
3.維護居民合法權益,辦理轄區居民公共事務。
4.指導、督促社區居委會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
5.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在轄區內依法開展思想政治、經濟、教育、科普、文化、精神文明建設、衛生、計劃生育、民政、民族、社會保障、優撫救濟、外來人口管理、雙擁、征兵、社會穩定、調解、市容市貌、環境保護、綠化美化等工作。
6.參與城市建設、危房改造、住宅小區的管理工作。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搶險救災等工作。
8.向上級部門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做好為人民群眾服務工作。
9.日月島街道辦事處在職人數45人,其中行政編制20 人,事業編制25人。離退休人員15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5 人。實有公務用車16輛。
二、2014年部門決算收支情況
2014年日月島街道辦事處決算總收入3,576.18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3,576.18萬元。
2014年日月島街道辦事處部門決算總支出3,576.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26.40萬元,項目支出2,749.78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52.08萬元;公共安全96.98萬元;教育2.0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8.5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84.90萬元;醫療衛生182.50萬元;城鄉社區事務1,327.00萬元;農林水事務465.15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物20.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37萬元。按經濟分類,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11.5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34.1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82.7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647.74萬元。
三、2014年“三公”經費決算財政撥款情況
2014年日月島街道辦事處 “三公”經費決算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8.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接待費1.8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6.94萬元。
四、2014年部門決算表格(見附件)
附件:
1.2014年收支決算總表
2.2014年支出決算表
3.2014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4.2014年“三公”經費決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五、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是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如財政局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財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3.公共安全(類)支出:指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機關及所屬單位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司法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4.教育(類)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職工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教育、特殊教育等。如保障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育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7.醫療衛生(類)支出:指政府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中醫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等。如衛生院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醫療衛生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8.城鄉社區事務(類)支出:指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住宅、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支出等。如土地整理支出。
9.農林水事務(類)支出:指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農業支出、林業支出、水利支出、扶貧支出、農業綜合開發支出等。如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水利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1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支出,指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包括資源勘探支出、制造業支出、建筑業支出、電力監管支出、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安全生產監管支出、國有資產監管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如扶持鎮屬企業、開展業務等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11.住房保障(類)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
12.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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