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本高管委發〔2015〕37號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現將《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15年9月16日
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積極響應《遼寧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遼寧省建設眾創空間的實施意見》的號召,進一步推動本溪高新區暨中國藥都“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建設,全力引導和支持我區發展眾創空間,打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統領,將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引導創新創業活動重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科技創新創業為核心,以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為目標,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以構建眾創空間等創新平臺為載體,有效整合政府、大眾、社會、市場等資源,集成政策措施,健全服務體系,依靠市場機制和產業化創新,大力培育新技術和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模式、創新型企業和創新文化,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二)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結合我區“三化”工作要求,利用產業基礎和優勢,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建成一批有效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聚集一批青年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者、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科技人員創業者和留學歸國創新創業人員等為代表的創新創業“新四軍”;培育一批利用“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各類創業企業;形成一批有效促進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與創新創業主體批量化對接的科技融資服務平臺。
到2017年底,新構建眾創空間數量5個以上,新增孵化面積50萬平方米、整體眾創空間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新增在孵企業數量50家,新增畢業企業數量20家,在我區呈現出創新資源豐富、創新要素匯集、孵化主體多元、創新創業服務專業、創新創業活動活躍、各類創新創業主體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點工程
(一)眾創空間建設工程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投資機構、龍頭企業、地產商和成功創業者等社會力量,高效整合人才、技術、資本、市場等各種要素,興辦主要面向創業者的具有新服務、新模式等特征的新型孵化機構。
——建成以創新園、藥科大學大學科技園為代表的創新孵化器;以大明科技園、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為代表的創業咖啡館和青年創新工場;以津通產業園和海憑醫療器械產業園為代表的創客空間和創客中心;以榆林花苑、創客小鎮等社區為代表的創新創業示范社區。
——充分利用6所大學資源,通過新建或改造升級大學生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三角地等地塊規劃建設創客小鎮等一批智能化的創客空間和加速器,為創客活動聚集提供項目孵化空間。
——選擇區內有條件的廢舊工業廠房如源和、騰飛等進行改造,為創新創業者提供集公共辦公區、會議室、活動區和住宿區為一體的價廉宜居的創新創業空間。
(二)創新創業主體培育工程
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潛力,重點做好青年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者、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科技人員創業者和留學歸國創新創業人員等為代表的創新創業“新四軍”培育工作,推動更多的群體投身創新創業,使創新創業成為一種價值導向、生活方式和時代氣息。
——推進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支持沈陽藥科大學、遼寧科技學院等高校院所開辦創新創業學院,為大學生開展創業教育。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的作用,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創業培訓、工商注冊、創業交流、融資對接等服務。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平臺建設,支持區內院校與高新區共建的新型研發機構劃出一定的空間,免費用于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
——積極支持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再創業。重點推進創新型領軍企業和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面向企業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新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裂變出更多具有前沿技術和全新商業模式的創新型企業。
——深化校企合作,鼓勵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教授和專家利用科學知識、科研成果、知識產權和信息以兼職或離崗等方式,走出來創辦、領辦或與企業家合作創辦科技型企業、科技服務機構。
——大力招攬高端***創業人才和團隊。重點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擁有國際領先成果的高層次領軍人才來藥都落地孵化和創辦科技型企業。
(三)科技金融助推工程
發揮金融資本對科技創業的助推作用,提高信貸支持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持創新創業的良好局面。
——設立高新區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采取參股天使投資機構、創業投資機構和投資風險補貼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支持創新創業。
——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并為企業提供擔保費和貸款利息補貼。
——以科技信貸風險補償政策為抓手,推進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設立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融資服務。
——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以“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為重點,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科技創業企業在股權眾籌平臺、區域股權交易市場進行展示掛牌和融資。
(四)創新創業服務提升工程
推進建立市場主導、政府支持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為創業企業提供從創業項目到產業化的全過程服務。
——建立高端化創業人才隊伍。支持各類創業服務平臺聘請成功創業者、天使投資人、知名專家擔任創業導師,為科技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創業輔導、創投對接等服務。出臺各項引進、獎勵、鼓勵政策,加速吸納有利于園區發展的創新創業人才。
——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能力。在現有科技企業孵化器,著力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由量的發展向質的提升轉變。鼓勵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員持股孵化,充分調動從業人員積極性。鼓勵孵化器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采取“創投+孵化”的發展模式,實現孵化體系內資金和項目的共享。支持津通產業園、海憑醫療器械產業園建設省級孵化器,進而晉升為國家級孵化器。
——建設藥都科技創新創業云服務平臺。通過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打造一個線上線下高效結合的公共服務平臺,在企業、創業孵化機構、社會組織和政府部門之間,形成人才、技術、資本、政策等信息的有效對接,實現科技資源、科技數據、科技服務和科技管理的互聯互通、開放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成立眾創空間領導小組,管委會主任擔任組長、分管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各成員單位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出臺相關鼓勵政策,助推眾創空間發展;二是與市、區發改、經信、人社等部門加強協作,爭取有利于眾創空間、創新型孵化器、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三是加強與沈陽、大連等先進地區的合作交流,通過“走出去”和“請進來”,開展項目選拔和經驗交流,實現孵化資源有效共享。
(二)加大財政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對創業企業在苗圃期、預孵化期、孵化期和加速期等不同成長階段的鼓勵引導政策,形成有層次、有目標、全鏈條的支撐服務體系。一是園區科技創新資金要設立眾創空間發展專項資金,并利用科技創新券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二是設立園區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主要用于科技金融引導和風險投資補償。三是園區人才發展資金要完善對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政策,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四是設立園區孵化專項資金,以加大對天使資金引導和創新型孵化器的培育和建設。
(三)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針對眾創空間發展出臺相關政策,在租金、寬帶、公共服務軟硬件設備等方面給予補貼;簡化審批、注冊流程,放寬經營場地限制,允許“一工位一企、一工位多企”,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為創業者提供涵蓋企業設立、中介服務、定向培訓、創業指導、生活配套服務在內的“一站式”服務體系,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四)營造創新創業氛圍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現將《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15年9月16日
本溪高新區推進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積極響應《遼寧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遼寧省建設眾創空間的實施意見》的號召,進一步推動本溪高新區暨中國藥都“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建設,全力引導和支持我區發展眾創空間,打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統領,將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引導創新創業活動重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科技創新創業為核心,以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為目標,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以構建眾創空間等創新平臺為載體,有效整合政府、大眾、社會、市場等資源,集成政策措施,健全服務體系,依靠市場機制和產業化創新,大力培育新技術和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模式、創新型企業和創新文化,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二)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結合我區“三化”工作要求,利用產業基礎和優勢,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建成一批有效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聚集一批青年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者、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科技人員創業者和留學歸國創新創業人員等為代表的創新創業“新四軍”;培育一批利用“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各類創業企業;形成一批有效促進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與創新創業主體批量化對接的科技融資服務平臺。
到2017年底,新構建眾創空間數量5個以上,新增孵化面積50萬平方米、整體眾創空間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新增在孵企業數量50家,新增畢業企業數量20家,在我區呈現出創新資源豐富、創新要素匯集、孵化主體多元、創新創業服務專業、創新創業活動活躍、各類創新創業主體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點工程
(一)眾創空間建設工程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投資機構、龍頭企業、地產商和成功創業者等社會力量,高效整合人才、技術、資本、市場等各種要素,興辦主要面向創業者的具有新服務、新模式等特征的新型孵化機構。
——建成以創新園、藥科大學大學科技園為代表的創新孵化器;以大明科技園、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為代表的創業咖啡館和青年創新工場;以津通產業園和海憑醫療器械產業園為代表的創客空間和創客中心;以榆林花苑、創客小鎮等社區為代表的創新創業示范社區。
——充分利用6所大學資源,通過新建或改造升級大學生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三角地等地塊規劃建設創客小鎮等一批智能化的創客空間和加速器,為創客活動聚集提供項目孵化空間。
——選擇區內有條件的廢舊工業廠房如源和、騰飛等進行改造,為創新創業者提供集公共辦公區、會議室、活動區和住宿區為一體的價廉宜居的創新創業空間。
(二)創新創業主體培育工程
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潛力,重點做好青年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者、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科技人員創業者和留學歸國創新創業人員等為代表的創新創業“新四軍”培育工作,推動更多的群體投身創新創業,使創新創業成為一種價值導向、生活方式和時代氣息。
——推進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支持沈陽藥科大學、遼寧科技學院等高校院所開辦創新創業學院,為大學生開展創業教育。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的作用,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創業培訓、工商注冊、創業交流、融資對接等服務。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平臺建設,支持區內院校與高新區共建的新型研發機構劃出一定的空間,免費用于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
——積極支持大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再創業。重點推進創新型領軍企業和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面向企業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新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裂變出更多具有前沿技術和全新商業模式的創新型企業。
——深化校企合作,鼓勵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教授和專家利用科學知識、科研成果、知識產權和信息以兼職或離崗等方式,走出來創辦、領辦或與企業家合作創辦科技型企業、科技服務機構。
——大力招攬高端***創業人才和團隊。重點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擁有國際領先成果的高層次領軍人才來藥都落地孵化和創辦科技型企業。
(三)科技金融助推工程
發揮金融資本對科技創業的助推作用,提高信貸支持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持創新創業的良好局面。
——設立高新區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采取參股天使投資機構、創業投資機構和投資風險補貼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支持創新創業。
——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并為企業提供擔保費和貸款利息補貼。
——以科技信貸風險補償政策為抓手,推進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設立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融資服務。
——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以“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為重點,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科技創業企業在股權眾籌平臺、區域股權交易市場進行展示掛牌和融資。
(四)創新創業服務提升工程
推進建立市場主導、政府支持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為創業企業提供從創業項目到產業化的全過程服務。
——建立高端化創業人才隊伍。支持各類創業服務平臺聘請成功創業者、天使投資人、知名專家擔任創業導師,為科技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創業輔導、創投對接等服務。出臺各項引進、獎勵、鼓勵政策,加速吸納有利于園區發展的創新創業人才。
——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能力。在現有科技企業孵化器,著力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由量的發展向質的提升轉變。鼓勵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員持股孵化,充分調動從業人員積極性。鼓勵孵化器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采取“創投+孵化”的發展模式,實現孵化體系內資金和項目的共享。支持津通產業園、海憑醫療器械產業園建設省級孵化器,進而晉升為國家級孵化器。
——建設藥都科技創新創業云服務平臺。通過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打造一個線上線下高效結合的公共服務平臺,在企業、創業孵化機構、社會組織和政府部門之間,形成人才、技術、資本、政策等信息的有效對接,實現科技資源、科技數據、科技服務和科技管理的互聯互通、開放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成立眾創空間領導小組,管委會主任擔任組長、分管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各成員單位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出臺相關鼓勵政策,助推眾創空間發展;二是與市、區發改、經信、人社等部門加強協作,爭取有利于眾創空間、創新型孵化器、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三是加強與沈陽、大連等先進地區的合作交流,通過“走出去”和“請進來”,開展項目選拔和經驗交流,實現孵化資源有效共享。
(二)加大財政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對創業企業在苗圃期、預孵化期、孵化期和加速期等不同成長階段的鼓勵引導政策,形成有層次、有目標、全鏈條的支撐服務體系。一是園區科技創新資金要設立眾創空間發展專項資金,并利用科技創新券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二是設立園區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主要用于科技金融引導和風險投資補償。三是園區人才發展資金要完善對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政策,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四是設立園區孵化專項資金,以加大對天使資金引導和創新型孵化器的培育和建設。
(三)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針對眾創空間發展出臺相關政策,在租金、寬帶、公共服務軟硬件設備等方面給予補貼;簡化審批、注冊流程,放寬經營場地限制,允許“一工位一企、一工位多企”,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為創業者提供涵蓋企業設立、中介服務、定向培訓、創業指導、生活配套服務在內的“一站式”服務體系,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四)營造創新創業氛圍
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廣泛宣傳,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對藥都創新創業示范工程的關注和支持,真正形成政府鼓勵創新創業、社會支持創新創業、大眾積極創新創業的良好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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