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本溪高新區水污染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本高黨政辦發〔2017〕38號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本溪高新區水污染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各局、辦,駐區各中省直單位:
經管委會同意,現將《本溪高新區水污染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本溪高新區水污染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各局、辦,駐區各中省直單位:
經管委會同意,現將《本溪高新區水污染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
本溪高新區水污染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
按照《遼寧省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遼政發〔2015〕75號)和《本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政發〔2016〕7號,以下簡稱“本溪市水十條”)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為加快推進全市水污染行動專項整治工作,消除水污染安全隱患,實現水污染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結合高新區實際,制訂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自2017年7月開始,對本溪高新技術產業區水污染重點行業開展專項整治,打擊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重點水污染企業,推進水污染重點行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本溪市水十條確定的高新區范圍內重點水污染企業整治提升任務。
二、整治范圍
本次專項整治對象為水污染重點行業,著重加強對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整治力度。
三、工作任務
(一)經發局對區內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區內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行業企業臺賬,摸清相關行業企業數量、規模,明確企業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規劃建設環保局以經發局提供的重點水污染行業企業名單為基礎對水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在生產項目的工藝設備、廢水產生情況、源強治理情況、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形成詳細水污染行業企業整治名錄,有針對性的確定整治目標、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二)對于符合環保要求的水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應積極采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6〕275號)中推廣的清潔生產技術,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三)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依法從嚴查處,采取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促進企業落實整改任務;對存在超標總量排污的企業,納入紅黃牌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仍存在超標超總量排污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依法報管委會請示市政府予以停業關閉。
(四)環境保護部門應當依法監督相關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五)水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應當安裝水污染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平臺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數據真實準確。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水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名錄,由環保部門根據高新區環境容量,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商有關部門確定。
(六)專項整治工作完成以后,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上報市環保局、經信委備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規劃建設環保局為牽頭單位,經發局配合,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切實抓好高新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嚴格追究責任。對調查摸底不全面、企業信息不準確、整治工作不到位、降低工作標準的予以通報批評。出現違法違紀問題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做好信息公開。水污染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法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達標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四)鼓勵社會參與。推廣實施環保舉報,鼓勵公眾、環保組織、行業協會等積極參與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完善輿情快速應對機制,對媒體曝光的水污染重點行業企業超標排污情況快查嚴處,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