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溪市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的解讀
關于《本溪市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的解讀
來源:本溪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新聞內容
2016年底,我市被國家旅游局確定為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單位。年初以來,市旅游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旅游興市”發展戰略和發展全域旅游的總體思路和要求,在充分調研、深入思考、反復碰撞、借助外腦、集思廣益的基礎上,數易其稿,編制完成了《本溪市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
一、行動計劃編制的主要思路
在行動計劃編制過程中,我們主要圍繞“1213”的工作思路,即圍繞一個目標、兩個結合、一個立足、三個構建,把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一個目標,即力爭在2020年底,實現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目標,通過國家文化和旅游部檢查驗收。
兩個結合,即結合本溪旅游產業發展實際和“十三五”旅游業發展規劃,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工業強市、旅游興市、生態立市”的發展戰略,來謀劃本溪全域旅游發展;結合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導則、驗收標準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創新思維、創新機制,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標準和全域發展觀來確定行動計劃的具體工作任務。
一個立足,即立足于本溪大旅游產業發展的“一帶一路,一城一域”總體布局,在全域旅游發展總體布局上不搞節外生枝、不搞另外一套,把符合時代發展特征、符合本溪實際的特色項目裝進“帶、路、城、域”空間載體,把吃、住、行、游、購、娛等元素,把“旅游+”和“互聯網+”的思維,通過系統化、標準化和品牌化的實踐,形成可操作的項目,加以推進和實施。
三個構建,一是構建市-縣(區)-旅游度假區-特色旅游小鎮-特色旅游鄉村(田園綜合體)五大層次規劃體系;二是構建“龍頭帶動、特色推動、多點支撐”的全域旅游型發展格局;三是構建“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旅游度假區-特色旅游小鎮-美麗鄉村旅游區”四大層級精品旅游目的地體系。
二、行動計劃重點工作任務安排
行動計劃主要由總體要求、總體目標、總體原則、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五大部分組成,重點任務包括七大方面,共計25項內容。
一是構建全域旅游發展格局。主要任務是統籌全域規劃編制、全域環境打造、全域資源開發、全域整合營銷等4個方面的內容,為全域統籌化發展、示范區創建和培育全域旅游經濟共同體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是構建全域旅游發展平臺。重點任務是培育大型旅游企業集團、實施旅游大項目建設和景區品質提升,推進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建設,以此帶動全域旅游整體水平的提升。
三是實施“+旅游”促產業融合發展。結合本溪實際加快推進“農旅”、“文旅”、“體旅”等產業融合發展戰略,通過實施“旅游+”或“+旅游”,培育新的旅游消費熱點,豐富旅游產品,增加有效供給,構筑全域、全產業大融合的發展格局。
四是完善全域旅游配套設施。重點任務是加快推進旅游交通網絡、旅游標識、旅游集散咨詢、旅游廁所革命等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大力發展餐飲、購物、休閑、娛樂等旅游配套要素,提升全域旅游整體服務水平。
五是構建全域旅游智慧發展平臺。主要是通過構建全市旅游大數據中心、移動端服務平臺和旅游統計指標體系,提升旅游智慧化服務水平、構建新型的旅游數據采集體系和科學的旅游經濟規模評價指標體系。
六是構建全域旅游綜合監管體系。重點任務是構建旅游綜合執法和旅游安全監管機制。建立旅游部門與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探索建立“1+3”旅游執法模式,推行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門構建管理內容覆蓋旅游領域新機制,實現旅游綜合執法常態化。
七是構建全域旅游惠民體系。重點任務是推動博物館、展覽館等對游客免費開放;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和特殊群體門票優惠減免政策;實施精準扶貧,通過發展旅游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建立高效便捷的旅游投訴處理機制,營造和諧的旅游環境。
三、行動計劃的保障措施
為更好地推進我市全域旅游發展和示范區創建,共設置了5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建立黨政統籌的“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領導小組,對創建工作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協調、統一實施。
二是強化資金保障。通過設立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整合各類涉旅資金、創新旅游投融資平臺和設立旅游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為全域旅游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三是強化土地保障。將旅游發展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優先保障重點旅游項目建設用地,采取多種方式支持旅游用地供給。
四是強化人才保障。實施旅游人才引進戰略,建立旅游人才培訓機制,從整體上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
五是強化監督保障。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強化目標任務考核,將“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