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開展高新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關于開展高新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高黨政辦發〔2018〕78號
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各局、辦,駐區各中省直單位:
據國家、省和市統一部署,高新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殯葬管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加強和改進殯葬管理、促進殯葬行業規范化發展的需要,是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順應人民群眾對殯葬改革新期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殯葬利益的需要,是進一步深化改革、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切實把專項工作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點,周密安排,高效有序開展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一)明確重點整治問題
1.未經批準擅自興建公募設施(含骨灰陵園、地宮)。
2.公募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3.未經批準擅自修改公募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
4.除依法向逝者建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
6.違反價格管理規定,按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墓穴(墓位)超標準收費,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
7.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
8.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9.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
10.違規經營、欺行霸市行為。
11.私人承包山地、林地私自賣地建墓。
12.在公共場所街頭焚燒黃紙。
(二)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高新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此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
(三)全面開展摸底排查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重點整治問題,集中人員力量,對殯葬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聯合排查。排查要覆蓋轄區內所有的殯葬服務單位、殯葬市場主體,要全面摸清底數,查準存在問題,制定全面詳實的問題清單。(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四)認真進行整頓治理
各部門要根據排查梳理出的問題清單,制定整治臺賬,明確整治內容、責任人、完成時限,逐項進行整改。對能夠立即進行整改的問題,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銷號清零;對整治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可實行掛牌督辦、媒體曝光、向社會發布警示;對需要市政府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對一時難以解決的突出問題,要明確解決時限;對需要進行法規政策創制規范的問題,要著手研究制定,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五)加強督查評估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高新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本地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調度,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加強領導,強化問責,形成部門聯動合力整治工作局面。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機構統一領導下,積極履行部門職責,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形成聯合整治的工作局面。民政部門牽頭做好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督導檢查,指導公墓、殯儀服務站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殯葬事業規劃編制落實,加強殯葬服務設施項目管理,繼續組織實施社會服務兜底工程,支持殯葬基礎設施建設;物價部門負責整治殯葬服務單位和市場主體、中介機構違反價格管理亂收費問題;公安部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中有關案件的立案和查處工作,查處打擊違法行為;司法部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中違法違規行為事項認定、政策法規完善、人民調節等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對非法占地建設公墓、建造墳墓行為進行檢查監督;林業部門負責整治殯葬領域違法違規用林地和占用林地散埋亂葬問題;住房建設部門負責整治項目規劃、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環保部門負責整治殯葬領域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問題;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整治殯葬中介機構在醫療機構內違規開展殯儀服務等行為;工商部門負責查處殯葬行業限制競爭及壟斷行為,并配合查處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和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違法行為;民族和宗教部門負責整治宗教活動場所違法建設、經營骨灰存放等問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整治公共場所和街頭焚燒黃紙問題。涉及多部門的突出問題,要采取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查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加強輿情監測,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高新區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立投訴舉報電話:45858150,受理時間為工作日8:30至17:00。專項整治工作期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情況階段性報告于8月20日前,全面總結報告于9月10日前及時上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鄭啟成(45858129),蔡志勇(45858150)。
附件:1.高新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
員名單
2.高新區殯葬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和檢查表
本溪高新區黨政綜合辦公室
2018年8月13日
附件1:
高新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
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武志海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
副組長:邊久軍 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局長
成 員:李志國 公安分局副局長
趙紅娟 綜治信訪局局長
王勝智 規劃住房建設局副局長
紀大偉 規劃住房建設局副局長
張 敏 生態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石宏偉 環境保護與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郭 佳 環境保護與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李建華 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副局長
鄭啟成 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副局長
許志超 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程 昕 國土分局副局長
張顏君 工商分局副局長
張寶宏 市衛計委高新區衛管辦主任
呂 嫣 石橋子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褚景峰 日月島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楊大成 張其寨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高新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
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武志海 高新區黨工委委員
副組長:邊久軍 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局長
成 員:李志國 公安分局副局長
趙紅娟 綜治信訪局局長
王勝智 規劃住房建設局副局長
紀大偉 規劃住房建設局副局長
張 敏 生態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石宏偉 環境保護與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郭 佳 環境保護與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李建華 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副局長
鄭啟成 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副局長
許志超 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程 昕 國土分局副局長
張顏君 工商分局副局長
張寶宏 市衛計委高新區衛管辦主任
呂 嫣 石橋子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褚景峰 日月島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楊大成 張其寨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附件2:
高新區殯葬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和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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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項目 |
序號 | 檢查內容 | 檢查細則 | 檢查方式 | 檢查結果 | ||
| (一)組織領導情況 | 1 | 建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協調機制 | 是否建立并切實發揮作用 | 查看文件、會議紀要及落實情況等 | |||
| 2 | 納入考核 | 是否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 查看文件、會議紀要及落實情況等 | ||||
| 3 | 財政投入 | 是否將殯葬設施建設改造、惠民殯葬、節地生態安葬獎補等資金納入預算,2017年各級財政保障情況 | 查看文件及落實情況等 | ||||
| 4 | 火葬土葬區域劃分 | 是否以省政府文件明確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的劃分,近五年是否有過調整 | 查看相關文件及落實情況等 | ||||
| 5 | 殯葬設施規劃編制與實施 | 是否編制殯儀館、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規劃,各級政府或民政部門審批情況,用地是否有保障、設施能否落地 | 查看規劃文件、審批文件、實地查看等 | ||||
| 6 | 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情況 | 相關規定制定與執行、樹立正面典型與處分違規治喪情況 | 查看文件、相關材料及落實情況 | ||||
| (二)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含火葬場)情況 | 7 | 投資建設主體 | 政府、社會資本獨資或合資建設情況及分類占比 | 查看證照、合作協議、統計數據等 | |||
| 8 | 運營主體 | 事業單位、國企、民企或民辦非企業等主體運營情況及分類占比 | 查看證照、相關材料、統計數據等 | ||||
| 9 | 死亡證明查驗 | 死亡證明出具主體及各類主體占比 | 查看檔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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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遺體運輸 | 接受社會車輛運送遺體數量及占比 | 查看統計數據等 | ||||
| 11 | 遺體長期存放 | 存放時間超過半年的遺體類型、數量及處置情況 | 查看統計數據、檔案材料、聽取介紹等 | ||||
| 12 | 選擇性服務 | 服務項目、價格管理、自營或外包情況,明碼標價與重要信息公開情況 | 實地查看、查看檔案材料等 | ||||
| 13 | 配套安葬(放)服務 | 配套安葬(放)設施數量、使用、節地生態安葬等情況 | 查看統計數據、查看材料、聽取介紹等 | ||||
| (三)公墓情況 | 14 | 審批情況 | 未經審批設立的數量及占比,新建、改擴建未能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公墓數量及占比 | 查看文件、檔案材料、機構名錄等 | |||
| 未能依法辦理用地審批續的公墓數量及占比、用地面積及占比 | 查看文件、檔案材料、統計數據等 | ||||||
| 15 | 用地情況 | 采用劃撥、租賃或出讓方式獲得土地的公墓數量及分類占比 | 查看統計數據等 | ||||
| 用地面積、土地利用現狀、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 | 查看文件、檔案材料、統計數據等 | ||||||
| 16 | 土地使用 | 已開發使用的土地面積及占比,已使用墓穴和格位數等情況,私自賣地建墓情況 | 查看統計數據等 | ||||
| 17 | 建設規劃 | 擅自修改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的公墓數量及占比 | 查看檔案材料等 | ||||
| 18 | 預售和出售 | 向不符合規定的對象預售墓穴(格位)的公墓數量及預售的墓穴(格位)數量 | 查看協議、統計數據及整改落實情況等 | ||||
| 19 | 墓穴、墓位占地面積 | 占地1平米、超過1平米、小于1平米的墓穴數量及分別占比 | 查看統計數據等 | ||||
| 20 | 墓位價格 | 墓位價格構成及定價方式,不同區間墓價情況及分類占比;明碼標價與重要信息公開情況 | 查看統計數據等 | ||||
| 21 | 年檢 | 近三年是否開展年檢,未通過年檢的公墓名稱、數量和占比 | 查看年檢材料等 | ||||
| (四)殯葬監管執法 | 22 | 執法機構 | 是否成立專門的殯葬管理事業單位或參公管理單位及數量,職工數、經費保障情況 | 查看文件、實地查看等 | |||
| 23 | 管辦分開情況 | 是否存在管辦不分的情況、具體表現形式及數量 | 查看相關材料 | ||||
| 24 | 執法情況 | 對殯葬服務機構的監管情況,對違規土葬、散埋亂葬、違規治喪的執法情史,治理街頭燒紙情況,與相關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情況 | 實地查看、查看檔案材料等 | ||||
| (五)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 | 25 | 設施建設 | 未經審批建有骨灰存放設施的數量及容納量 | 實地查看等 | |||
| 26 | 運營和監管情況 | 提供對象范圍及收費或變相收費情況,日常監管情況 | 查看票據或相關檔案材料等 | ||||
| (六)回民公墓 | 27 | 設施建設 | 設施數量、舉辦主體、資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情況 | 聽取介紹等 | |||
| 28 | 經營管理 | 管理部門或管理主體情況,超面積建墓、違規經營等情況 | 聽取介紹等 | ||||
| (七)城鎮公益性安葬(放)設施 | 29 | 舉辦主體 | 政府投資、引入民資或公私合辦數量及分類占比 | 查看證照、合作協議等 | |||
| 30 | 審批情況 | 未經審批設立情況,新建、改擴建等用地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情況 | 查看相關材料,統計數據等 | ||||
| 31 | 用地情況 | 采取劃撥、租賃等方式或使用集體土地的數量及分類占比 | 查看材料、統計數據等 | ||||
| 用地面積、土地利用現狀、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 | 查看文件、檔案資料,統計數據等 | ||||||
| 32 | 收費情況 | 政府定價、自行按成本定價、免費提供或變相營利等情況 | 查看票據等 | ||||
| (八)農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安葬(放)設施 | 33 | 審批情況 | 未經審批設立的數量及占比 | 查看相關材料及整改落實情況等 | |||
| 34 | 用地情況 | 用地面積、土地利用現狀、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面積及占比 | 查看文件、檔案資料、統計數據等 | ||||
| 35 | 提供對象 | 向村民以外的人員出售墓穴數量及占比 | 實地查看、檢查整改情況等 | ||||
| 36 | 墓穴占地面積 | 建造家族墓地及占地超過1平米的墓穴情況 | 實地查看等 | ||||
| (九)農村散埋亂葬 | 37 | 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 | 違規土葬的數量、監管執法情況 | 實地查看、檢查整改情況等 | |||
| 38 | 骨灰散埋亂葬 | 在安葬設施之外埋葬骨灰、建造大墓的數量及監管執法情況 | 實地查看等 | ||||
| 39 | 紅白理事會等組織 | 紅白理事會等組織的數量、覆蓋率、制定村規民約及發揮作用情況 | 查看材料、統計數據、聽取介紹等 | ||||
| (十)殯儀服務站(中心) | 40 | 審批情況 | 未經審批設立的數量及占比等情況 | 查看相關材料、統計數據等 | |||
| 41 | 經營范圍 | 從事遺體接運、暫存等涉遺體服務的站(中心)的數量及占比等情況 | 查看證照、實地查看等 | ||||
| (十一)其他 | 42 | 殯葬中介服務、喪葬用品銷售 | 辦理證照、機構數量、人員數量、業務范圍、群眾投訴等情況 | 查看證照、材料、實地查看、聽取介紹等 | |||
| 43 | 醫療機構太平間 | 外包經營、開展營利性殯儀服務等情況 | 查看證照、材料、實地查看、聽取介紹、檢查整改情況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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