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本溪市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來源:市林業局 點擊:28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推進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的通知》(林改發〔2018〕58號)精神,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做好我市全國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建設工作,市林業局牽頭起草了《本溪市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經市政府第一線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實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為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制約農村林業發展體制機制問題,2015年國家林業局開展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區建設,我市作為全國22個試驗示范區之一,市政府印發了《本溪市實施全國集體林業改革綜合試驗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本政辦發〔2015〕44號),確定從2015年至2017年,我市承擔探索建立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開展集體林地“三權分置”、完善金融支持制度和建立森林資源流轉制度等4個方面的任務。經過3年的試驗示范,我市示范區建設工作順利通過國家林業局評估驗收,經驗做法全國推廣。2017年,市林業局被國家人社部和國家林業局評為“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18年6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決定啟動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推進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的通知》(林改發〔2018〕58號)要求,我市作為全國確定的33個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之一,將承擔為全國深化林業改革積累經驗做法的任務。省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2018年對省林業廳績效考核。為確保試驗任務順利完成,我局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上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區建設經驗教訓,吸納基層林業部門、部分林業合作社和林農代表意見建議,代市政府起草此《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基本原則、試驗內容、工作思路、進度安排、預期效果和組織保障等7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及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遵循“堅持積極探索,創新制度;堅持問題導向,提實舉措;堅持重點突破,配套推進;堅持先行先試,風險可控”的原則,按照先理順承包關系,推進資源流轉,再壯大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最后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力爭用3年時間,開展探索試驗和制度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二)試驗內容和進度安排。
試驗內容:一是建立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二是完善林權流轉管理制度;三是創新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機制;四是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集體林業發展模式。
進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和林權流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到2019年年底初步形成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機制;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發展的集體林業發展模式。
(三)預期效果。通過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進一步實現林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最終實現資源得保護、經濟得發展、群眾得實惠,以實際行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四)組織保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和金融機構為成員的“本溪市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項任務和時間節點,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和督導檢查機制,全面加強我市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
一、《實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為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制約農村林業發展體制機制問題,2015年國家林業局開展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區建設,我市作為全國22個試驗示范區之一,市政府印發了《本溪市實施全國集體林業改革綜合試驗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本政辦發〔2015〕44號),確定從2015年至2017年,我市承擔探索建立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開展集體林地“三權分置”、完善金融支持制度和建立森林資源流轉制度等4個方面的任務。經過3年的試驗示范,我市示范區建設工作順利通過國家林業局評估驗收,經驗做法全國推廣。2017年,市林業局被國家人社部和國家林業局評為“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18年6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決定啟動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推進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的通知》(林改發〔2018〕58號)要求,我市作為全國確定的33個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之一,將承擔為全國深化林業改革積累經驗做法的任務。省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2018年對省林業廳績效考核。為確保試驗任務順利完成,我局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上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區建設經驗教訓,吸納基層林業部門、部分林業合作社和林農代表意見建議,代市政府起草此《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基本原則、試驗內容、工作思路、進度安排、預期效果和組織保障等7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及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遵循“堅持積極探索,創新制度;堅持問題導向,提實舉措;堅持重點突破,配套推進;堅持先行先試,風險可控”的原則,按照先理順承包關系,推進資源流轉,再壯大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最后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力爭用3年時間,開展探索試驗和制度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二)試驗內容和進度安排。
試驗內容:一是建立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二是完善林權流轉管理制度;三是創新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機制;四是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集體林業發展模式。
進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和林權流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到2019年年底初步形成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機制;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發展的集體林業發展模式。
(三)預期效果。通過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進一步實現林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最終實現資源得保護、經濟得發展、群眾得實惠,以實際行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四)組織保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和金融機構為成員的“本溪市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項任務和時間節點,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和督導檢查機制,全面加強我市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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