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劃(2017-2020年)》政策解讀
來源:市住建委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劃(2017-2020年)》(遼政辦發〔2017〕107號)文件精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擬定了《本溪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劃(2017-2020年)》(以下簡稱《四年滾動計劃》)。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方案的出臺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強調,要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房地產泡沫。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并出臺了《遼寧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劃(2017-2020年)》(遼政辦發〔2017〕107號)。為貫徹落實好文件精神,培育和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房地產泡沫,建立房地產市場發展長效機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牽頭擬定了《四年滾動計劃》,已征求采納全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并通過了市政府法制辦的合法性審查。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四年滾動計劃》分三部分:總體要求、滾動計劃安排、組織實施。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支持住房消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2.工作目標
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
二是加快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經營主體。力爭到2020年,培育一批多種所有制的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規模逐步擴大。
三是積極推行公租房保障貨幣化。到2020年,城鎮住房保障要從采取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四是完善住房供應結構。到2020年,租賃住房年度供應規模占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5%以上。
(二)滾動計劃安排
1.2017年計劃安排
到2017年底前,制定《本溪市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編制租賃住房四年建設供應計劃。
2.2018年計劃安排
到2018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建設供應計劃,初步建立公租房貨幣化制度。啟動培育國有住房租賃企業試點工作。初步建立住房租賃信息服務平臺。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占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3%以上。
3.2019年計劃安排
到2019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建設供應計劃,推行公租房貨幣化制度。至少成立1家國有住房租賃企業。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占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4%以上。
4.2020年計劃安排
到2020年底前,逐步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制度性建設,建立起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公租房保障模式由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租賃補貼做到應補盡補。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占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5%以上。
(三)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負總責,建立各城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教育局等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推進信息共享。
2.加強輿論宣傳
各城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國家和省、市關于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政策措施,鼓勵提倡租房居住的消費觀念,積極引導合理住房消費,逐步形成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良好輿論氛圍。
3.強化督導考核
將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部門工作督導考核內容,采取多部門聯合方式,不定期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任務落實不到位的部門相關責任人實行約談問責。
圍繞各年度任務,又分別提出若干重點工作,明確了責任單位。
一、方案的出臺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強調,要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房地產泡沫。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并出臺了《遼寧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四年滾動計劃(2017-2020年)》(遼政辦發〔2017〕107號)。為貫徹落實好文件精神,培育和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房地產泡沫,建立房地產市場發展長效機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牽頭擬定了《四年滾動計劃》,已征求采納全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并通過了市政府法制辦的合法性審查。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四年滾動計劃》分三部分:總體要求、滾動計劃安排、組織實施。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支持住房消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2.工作目標
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
二是加快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經營主體。力爭到2020年,培育一批多種所有制的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規模逐步擴大。
三是積極推行公租房保障貨幣化。到2020年,城鎮住房保障要從采取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四是完善住房供應結構。到2020年,租賃住房年度供應規模占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5%以上。
(二)滾動計劃安排
1.2017年計劃安排
到2017年底前,制定《本溪市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編制租賃住房四年建設供應計劃。
2.2018年計劃安排
到2018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建設供應計劃,初步建立公租房貨幣化制度。啟動培育國有住房租賃企業試點工作。初步建立住房租賃信息服務平臺。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占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3%以上。
3.2019年計劃安排
到2019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建設供應計劃,推行公租房貨幣化制度。至少成立1家國有住房租賃企業。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占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4%以上。
4.2020年計劃安排
到2020年底前,逐步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制度性建設,建立起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公租房保障模式由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租賃補貼做到應補盡補。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占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的比例達到5%以上。
(三)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負總責,建立各城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教育局等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推進信息共享。
2.加強輿論宣傳
各城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國家和省、市關于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政策措施,鼓勵提倡租房居住的消費觀念,積極引導合理住房消費,逐步形成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良好輿論氛圍。
3.強化督導考核
將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部門工作督導考核內容,采取多部門聯合方式,不定期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任務落實不到位的部門相關責任人實行約談問責。
圍繞各年度任務,又分別提出若干重點工作,明確了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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