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區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遼寧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遼政公領發〔2019〕1號)和《本溪市政務公開協調小組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政公開發〔2019〕1號)精神,根據國家和省、市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現就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強化政務公開制度建設
(一)深入實施預公開制度。出臺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決定重大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和不予公開的事項外,起草和決策制定部門要將草案及其說明等通過政府網站向公眾征求意見,對公眾比較集中的意見處理情況,應當依法以適當方式公開,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談聽證等方式征求意見。出臺和調整經濟政策要加強與市場溝通,主動向企業家和行業協會商會問計,使各項政策符合市情和實際。
(二)深入實施政策解讀制度。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審簽、部署、發布。重要政策出臺、重點工作推進、重大事件發生時,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解讀政策,主動引導預期。
圍繞2019年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目標,全面公開、精準解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驅動發展、擴大有效投資、積極的財政和貨幣、就業優先、優化營商環境、培育壯大新動能、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重點領域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等政策措施。探索運用政策簡明問答、網絡問政、政策進社區等方式,采用圖表圖解、音頻視頻、動漫動畫等形式解讀。對專業性較強的政策,要發揮專家學者作用,提升解讀的準確性、權威性。
(三)深入實施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按照“誰起草、誰提出,誰審查、誰辦理”的原則,起草部門應明確公文公開屬性,未明確公開屬性的材料不得履行發文程序,不予公開的應說明理由。審核部門認為公開屬性建議不符合規定的,應商起草和保密主管部門重新確定。
堅持“先審查、后公開,誰公開、誰負責”和“一事一審”的原則,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公開政府信息。重點審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不應公開的內容,做出是否公開、以何種方式公開的決定。
(四)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政府實施的重點項目、出臺的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會關注的政策文件,牽頭部門要對實施推進各階段可能產生的輿情影響進行預判,制定應對處置預案,提前引導,主動解疑。
二、推進決策執行結果公開
(五)推進重要決策部署執行公開。圍繞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重實干、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等重要工作部署,涉及本部門的重點工作,申請在“中國藥都”網站設立專欄,集中公開重點指標、工作、任務和項目的執行和落實情況。通過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對決策執行效果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完善。
(六)推進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信息公開。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利用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集中公開行政執法職責、依據、標準、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
三、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七)加強三大攻堅戰信息公開。強化底線思維,依法公開創新和宏觀調控、養老金發放、企業融資、金融改革開放、金融風險防范、地方債務化解等方面信息。
圍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脫貧攻堅等方面,重點公開相關政策舉措、扶貧項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行業扶貧相關財政資金等信息。
圍繞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治理攻堅、黑臭水體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固體廢棄物和城市垃圾分類處置等方面,公開環境質量信息。
(八)強化重點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切實保障基本民生、推動解決重點民生問題為著力點,公開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就業供求信息和面向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專項活動信息。
主動推進在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征地信息,加快補錄歷史征地信息。
(九)細化財政信息公開。在公開現有財政信息基礎上,增加公開政府部門項目文本和績效目標,確保均有項目公開。按月公開各級政府債務限額、余額、債務率、償債率及經濟財政狀況、債券發行、存續期管理等信息。
(十)推進機構職責信息公開。各級政府部門要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經脫敏脫密處理后,依法公開本機關“三定”規定,以及領導分工和辦公地址、時間、聯系方式,同時要及時制定更新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四、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工作
(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公開減稅降費、清理規范基層各類涉企亂收費項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放權賦權等信息,公開壓縮行政許可、取消下放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清單,動態調整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加大“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力度,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優化注銷辦理流程,及時公開壓縮優化的具體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精準傳遞政策紅利。
加大各類證明事項清理力度,對確需保留的本行政區域內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
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公開制度,及時公開工作方案、流程圖、事項清單、配套制度、評估評價標準、工作進度等情況。
五、 做優做強公開平臺
(十二)規范信息發布和內容保障。嚴格審查自行發布、轉載發布、遷移導入、互動交流的信息等,做到“誰提供、誰審查,誰發布、誰審查,先審查、后發布”,確保信息內容準確權威。按規定向政府門戶網站報送信息,確保信息來源充足穩定。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三)加強領導和保障。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定期聽取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須由負責綜合工作部長擔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齊配強專職人員,加強經費保障。
(十四)加強考核監督。高新區須把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且分值權重不低于4%,開展政務公開專項檢查。每月按不低于50%比例開展“中國藥都”網站抽查檢查。
(十五)抓好新條例的貫徹落實。開展新條例的宣傳解讀和培訓,確保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準確掌握新條例規定,依法開展工作。
(十六)加強日常基礎工作。建立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公開臺賬,確保底數清晰。落實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時,要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續,尤其做好“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專欄的銜接。探索創新可復制可推廣的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經驗,提升公開水平。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將貫徹落實情況納入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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